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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文学方面论文例文,与唐代音乐制度与文学的关系相关论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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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太常寺的太乐署和鼓吹署的确是唐代宫廷音乐的中心,而其中太乐署尤为重要.

梨园演奏的音乐称为法曲.唐代梨园法曲所传曲目不多,集中记录在《唐会要》卷三十三《雅乐》下太常梨园别教院所教法曲乐章之中,其他的法曲曲目则散见于宋代郭茂倩《乐府诗集》等文献.法曲不是一种单独的音乐形式,也不是以某一种音乐形式为主吸收其它音乐形式融合而成的一种新的音乐形式.从音乐性质上看,法曲是清乐、胡乐、俗乐、雅乐、道曲、佛曲等多种音乐形式的集合体.各种音乐在法曲中的状态是并列的和基本独立的,而不是融合的.法曲是这些音乐的精华所在.由此可见,梨园所演出的音乐是唐代音乐中的精华.

教坊的表演以歌舞为主.唐崔令钦《教坊记》:“西京右教坊在光宅坊,左教坊在延政坊.右多善歌,左多工舞,盖相因成习”.从崔令钦《教坊记》所记教坊曲情况可知,教坊共有曲子三百二十四曲,其中曲名二百七十八,大曲名四十六曲.加上《教坊记》中提到的其他曲名,合计曲名共计三百四十三曲.因为《教坊记》一书并不完整,所以此三百四十三曲教坊曲只反映盛唐教坊的一部分曲目.教坊乐曲大部分是华乐而不是胡乐,并且教坊曲又多为俗乐,它的曲调大部分来自于民间.但教坊曲的歌词并不一定直接来自民间,在宫廷演唱的教坊乐曲,其歌词很可能是经过改造的.所以,从乐曲的角度来看,太常寺管理的是雅乐,梨园管理的是高水平的法曲,教坊管理的是歌舞俗乐.这是太常寺、梨园、教坊在音乐上的大致分工.

从乐官方面看,太常寺的乐官是朝廷的正式官员,太常寺的最高官太常卿和太常少卿不一定需要具备实际的音乐才能,但实际上其中却不乏精通音乐者.担任实职的协律郎一般需要精通音乐,因为其职责是担任乐队指挥、创制乐曲、创作歌词和完成选词人乐等工作.中唐以后,协律郎有时只是一种虚衔,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协律郎都具有实际的音乐才能.太乐、鼓吹令丞的职责是从事具体的音乐方面的工作及管理工作,其工作性质要求任职者必须精通音乐.

值得注意的是,梨园和教坊的高级乐官均由宦官担任,低级乐官则由具备较高音乐才能的乐人担任.梨园的乐官有梨园教坊使、梨园使、梨园判官、梨园供奉官、都都知与都知等组成.教坊的乐官则包括梨园教坊使、教坊使、教坊副使、都判官、判官、都都知和都知等.除去那些由宦官担任的高级乐官,梨园和教坊的一般乐官的地位并不高,但有一部分乐官因其音乐才能受到皇帝的宠幸,在一定时期内会颇有权势.

从乐工的身份看,太常寺乐工的身份颇具复杂性.太常寺乐工多数来源于官奴婢,官奴婢则来源于被籍没者,所以,太常寺乐工的身份比较复杂.其中的文武二舞郎和被赦免贱籍的前代乐工属于法律上的良民,太常音声人属于杂户.乐工中的番上乐户属于官户,其地位和太常音声人基本相同,但必须番上和当色为婚.长上乐户的身份属于官奴婢.

同太常寺一样,梨园和教坊乐工的身份也非常复杂,这是因为梨园和教坊的一部分乐工本身就来自于太常寺,同时又有从其他渠道吸纳的乐工.大体说来,梨园和教坊既有平民身份的乐工,又有官户和官奴婢身份的乐工,甚至有胡人乐工.同太常寺一样,梨园和教坊乐工的社会地位也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乐工的主体是乐户,其身份是杂户、官户或官奴婢,其法律地位不及平民,故其社会地位并不高;另一方面,由于这些乐工是直接服务于宫廷的,他们有机会直接接触到皇帝,其中的技艺高超者会受到皇帝的格外宠信,借助皇帝的宠信,他们有时会拥有相对较高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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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作为音乐机构的太常寺、梨园、教坊机构性质不同,所辖音乐种类不同,乐官乐工的身份和地位也有所不同.但是,这三个机构又是紧密联系的.教坊乐工和梨园弟子有很大一部分是从太常寺分离出来的,其高超的音乐技能来自太常寺.同时,太常寺、梨园、教坊的乐工在演出中也会以不同方式进行合作.

二、唐代音乐制度的总体特征

唐代音乐文化发达,音乐机构及其相互关系也较为复杂.大体说来,唐代音乐制度有如下特征:

第一,唐代音乐制度对前代制度既有继承又多有创新.

音乐制度同音乐一样有很强的继承性.唐代的太常寺在功能上基本上沿用了前代的制度,在乐曲方面也继承了前代的不少曲目,但唐代也有自己的改造和创新.例如,唐代继承了隋代的七部伎,但对隋代的七部伎进行了增益和修改,最后发展成为唐代的十部伎.唐之十部伎由隋开皇七部伎(即《国伎》、《清商伎》,《高丽伎》、《天竺伎》、《安国伎》、《龟兹伎》、《文康伎》)、隋大业中之九部伎(即《清乐》、《西凉》、《龟兹》、《天竺》、《康国》、《疏勒》、《安国》、《高丽》、《礼毕》)演变而来.在贞观年间,唐之十部伎定型,此十部伎是在隋大业九部伎的基础上增加《燕乐伎》和《高昌伎》并去掉《礼毕》而成.关于十部伎中燕乐产生的时间,郑祖襄先生有详明考订.唐代著名的二部伎则基本上是唐人自己的创造.唐代二部伎中的立部伎包括《安乐》、《太平乐》、《破阵乐》、《庆善乐》、《大定乐》、《上元乐》、《圣寿乐》、《光圣乐》等八部,坐部伎包括《宴乐》、《长寿乐》、《天授乐》、《鸟歌万岁乐》、《龙池乐》、《破阵乐》等六部.二部伎和多部伎并存,并不是多部伎废,二部伎生,也不是将多部伎又分为坐立二部.多部伎必须从头至尾依次演出,而二部伎的曲目不受此限制,可以只演出部分曲目,也可以单独演出其中的某一曲目.由此可见,在音乐制度方面,唐代能继承前代但不是墨守陈规.

同时,唐代音乐制度表现出很强的创新性.唐代新设置的教坊和梨园在当时规模宏大,不仅代表了唐代音乐的最高水平,对后世音乐和音乐制度也产生了很大影响.梨园弟子和教坊乐工在宫廷娱乐中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盛唐时期,陪伴玄宗和杨贵妃度过无数欢乐时光的就是他们.王昌龄《殿前曲二首》之二云:“胡部笙歌西殿头,梨园弟子和凉州.新声一段高楼月,圣主千秋乐未休.”顾况《八月五日歌》云:“开元九年燕公说,奉诏听置千秋节.等梨园弟子传法曲,张果先生进仙药.”元稹《华原磬》云:“玄宗爱乐爱新乐,梨园弟子承恩横.”这些诗歌反映的正是玄宗对梨园弟子的宠爱和欣赏.《乐府诗集》卷八十引《松窗录》曰:“开元中,禁中重木芍药.会花方繁开,帝乘照夜白,太真妃以步辇从,李龟年以歌擅一时之名.帝日:‘赏名花,对妃子,焉用旧乐辞为!’遂命李白作《清平调》辞三章,令梨园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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