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教学— 范文

法学期刊类论文范文素材,与法学期刊适用同行审稿制度的“是”与“非”相关论文下载

本论文是一篇法学期刊类论文下载,关于法学期刊适用同行审稿制度的“是”与“非”相关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法学期刊及学术期刊及审稿人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法学期刊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被匿名处理之后,审稿人将不能在审稿中考虑其他不相关的因素,而仅将其对稿件的判断建立在稿件本身之上[5].

以上三种模式各有千秋,在实践中分别暴露出一些问题,当然,其各自的优势也得到了广泛认同.就法学期刊而言,由于学术分工的细化,交叉学科不断发展,学者们喜欢运用多种研究方法,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各类问题.因此,仅仅依赖编辑部来审稿,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同行审稿制度在法学期刊的运用也逐步普遍化.当然,由于各法学期刊有自己的办刊特色,以上三种审稿模式都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无论采用何种同行审稿模式,其主要目的,无不在于尽可能地保证选稿程序具有公正性、客观性,能够真正推动学术研究迈上新的台阶.

三、法学期刊适用同行审稿制度的“是”

审稿是编辑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编辑对所收到的稿件进行评价、比较、选择,以确定刊用的稿件.审稿是在广泛比较的基础上的选择,是编辑选题、策划的继续和具体化[6].虽然同行审稿制度在域外获得广泛认可,并在科技期刊得到普遍适用,法学期刊却循着一条与众不同的发展道路.在北美地区,自《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律评论》于1852年创刊以来,各法学院出版的法律评论已经成了法学期刊的主体.自20世纪初开始,这些法律评论逐步在法学院以及法律群体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由法学院的学生、教授以及其他法学专家写成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是这些法律评论关注的焦点,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来稿主要由学生筛选和编辑,当然,学院会予以一定支持[2]61.近年来,学界对法学期刊这种办刊模式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也有一些学者(学生)予以还击,双方均提出了一些富有启发意义的观点.

虽然如此,变革总是在或快或慢地发生,法学期刊适用同行制度的热情逐步高涨.一方面,人们逐步认识到法学期刊不适用同行审稿制度的问题,并试图加以解决;另一方面,为了学术共同体的利益,一些法学期刊已经开始适用同行审稿制度.从互联网上的检索情况来看,美国已有数百种法学期刊(包括部分法律评论)适用同行审稿制度,在其他国家的著名法学期刊中,很多都已适用同行审稿制度.我国近年来也有很多法学期刊适用同行审稿制度,且多为双向匿名审稿模式,为法学期刊公正选稿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一般认为,期刊适用同行审稿制度具有如下优势:可以减少已出版作品中的错误;向读者释放价值信号(即作品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提供一种公平的办法去分配有限的刊物空间[7].对于法学期刊而言,同行审稿制度的适用,至少具有如下好处:

(一)适应法学研究进一步专业分工的需要

在美国,一个世纪以来,都由“地位低下的法学院学生”(lowlylawstudents)担任法学研究的“守门人”(gatekeeper),对于其他学科而言,这会让人非常震惊[8].可以想象,美国各大法律评论的编辑们曾经是而且现在依然是佼佼者,他们为美国法学期刊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法律学术曾经被理解为教义性文献,文献越具技术性和越错综复杂就越好.但是,对于学生编辑而言,在这个“黄金时代”结束之后,教义分析作为发表的所有法律文献的一部分经历了巨大的衰落,给一大堆新型法律文献腾出了空间,其中有些文献不是法律人撰写的,并且所有这些文献都运用了从其他学科汲取的视角[9].在今日,随着学术研究的深入发展,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一个人根本无法顾及所有这些分工所涉及的领域与问题;同时,研究人员的学术背景日益复杂,他们更倾向于采用有别于传统的研究方法,如法经济学方法、法社会学方法,甚至还有学者将性别研究、文学理论、数学理论等知识运用于法学研究.

在这一背景下,学生编辑们往往无法应对,更无法为投稿人提出富有成效的完善建议.相反,受其知识结构和经验的束缚,他们只能专注于有能力干好的事情,如脚注和引文的规范.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这些工作无助于作者修改和完善其作品,无益于学术研究的进步.因此,针对法学刊物之未来发展问题,RichardA.Posner教授曾指出:法律评论应该慎重考虑,让一名(或者最好两名)学者来评审每一篇“貌似有理”的非传统理论投稿,且这些评审者应当属于投稿试图为之做出贡献的专业领域[10].

我国法学期刊的发展现状也是如此:法学研究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各种综合研究相继出现,受制于自己的知识结构,法学期刊的编辑往往无法对稿件的学术水平进行准确判断.如果仅仅从编辑学、出版学的角度对稿件进行评审和取舍,将无法顾及法学研究本身的特色和需要,同行审稿制度遂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二)保证法学论文学术质量的需要

早在1936年,FredRodell教授就在《告别法律评论》一文中指出:几乎所有法学作品都存在风格和内容两个方面的问题[11].RichardA.Posner以及JamesLindgren等学者也对美国的法律评论提出诸多批评,因为这些期刊由学生选稿和编辑.在RichardA.Posner看来,法律评论的编辑们都想干好自己的工作,但他们无法做好,其原因在于,无论是从律师还是编辑的角度来看,这些法律评论的编辑们都欠缺经验[12],因此,“法律评论没有能力顺应正在改变的美国法律和美国法律学术的性质”[9]343.由于受到我国特殊的考核评价体系影响,且中国始终是一个人情社会,国内的学术期刊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关系稿”、“人情稿”挤压正常稿件的现象.由于法学稿件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往往缺乏客观的质量判断标准,因此,“关系稿”、“人情稿”的问题更为突出.可以想象,如果真正具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大量地被“关系稿”、“人情稿”掠夺生存空间,将不仅损害作者的利益,还会损害期刊的利益,最终导致整体学术水平下降.

在同行审稿制度的三种运行模式中,匿名审稿模式最有益于净化学术空气:审稿人和作者之间相互都不知道对方真实的身份,审稿人仅以论文的学术质量为标准进行判断,而不会去顾及作者的身份、地位和影响力.从编辑部的角度来看,由匿名审稿人来判断论文的学术质量,可以比较有效地避免“关系稿”、“人情稿”,从而保证所刊载论文的学术质量.

(三)促进法学研究进步的需要

学术期刊的重要功能之一便是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与进步,法学期刊亦然.同行审稿制度在法学期刊的适用,能够较好地畅通法学研究人员进行学术交流与对话的渠道.对于采用同行审稿制度的法学期刊而言,将在很大程度上由同行审稿人判断论文的学术价值.一方面,审稿人会对论文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将自己的学术积累释放在审稿过程中,不仅如此,审稿人也会从审稿中获益,不断补充自己的学术素材、修正自己的学术观点;另一方面,作者会根据审稿人的意见修改论文,从而提升论文的学术质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疏漏甚至错误.如此双向互动的审稿过程,有利于加强学者之间的交流,从而不断提高学术研究的质量.

由于同行审稿制度的实施,特别是双向匿名审稿模式的采用,审稿人可以对作者的学术地位、学术声望以及其他可能干预公正审稿的因素置之不顾,转而仅以学术质量作为惟一标准对论文的优劣进行判断.在这种背景之下,得以发表的论文往往ࠥ

1 2 3 4 5

法学期刊类论文范文素材,与法学期刊适用同行审稿制度的“是”与“非”相关论文下载参考文献资料:

美术教学经验论文

成教本科好吗

教师师德师风学习总结

小学教师师德师风个人总结

地理教学方法论文

小学语文二年级教学

哥特式建筑教堂

幼儿园教学论文范文

小学教师师德述职报告

小学语文教学著作

法学期刊适用同行审稿制度的“是”与“非”(2)WORD版本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