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法学法律制度史— 范文

社会管理有关毕业论文模板范文,与未完全定型背景下的协商性法律监督相关法硕论文选题

关于社会管理及制度及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社会管理有关法硕论文选题,关于未完全定型背景下的协商性法律监督相关论文范例,对写作社会管理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则、私下里应该怎么做等等.不过,有时非正式制度会对正式制度进行细化、拓展,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正式制度取得预期效果.研究非正式制度对于检察工作开展具有重要作用.比如,检察实务工作的拓展、检察职能延伸有时需要遵从、开拓非正式制度,最终将取得的成果转化为正式制度.

2.良性制度与恶性制度

良性与恶性的区分标准在于结果的好与坏,受主体的价值、社会文化环境等因素影响.所谓的良性制度是那些实施后能产生促进工作、改善评价、提升信心等效果的制度.所谓的恶性制度是指与良性制度相反,实施后产生懈怠、欺骗、降低等反效果的制度.举例来说,早些年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上路执法,乱收费,乱罚款,就是恶性制度的结果.有研究者研究后认为,“一些执法部门财政拨款不足,需要以罚款来养活自己;有些执法部门甚至是事业编制,自收自支,有些不仅要养活自己,而且还要给财政交钱.结果通过执法来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的制度预期,不得不让位给通过罚款来创造罚款源”[10].因此,可以说促使执法部门乱收费、乱罚款的财政制度、人事制度是恶性制度.再比如,2009年十大法治事件之“开胸验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申请职业病鉴定时,需要提供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工作场所、健康档案等资料,而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显然不会提供这些材料来给自己增加麻烦.而维权人张海超正是因为这条规定致使自己在职业病鉴定过程中,困难重重.不过,经该事件曝光后,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机构复诊或鉴定都不再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更多信息.

暴露出我国职业病防治制度上的弊端,显示了《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在职业病鉴定上的制度矛盾与制度漏洞.因此,可以说,未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便是恶性制度.不过良性制度也可能产生恶果,比如被居心不良人加以利用时,后果就可能是恶的.因此,检察机关参与制度改良必须有自我的限定.协商性法律监督视野中,检察机关要参与的制度改良主要是指与检察执法有关的各种制度,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矛盾与漏洞;一般刑事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被害单位的财物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方面的漏洞;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作为加害人犯罪原因的社会生存、发展的制度缺陷;行政执法单位内部或相互之间在执法环节中的制度缺陷或漏洞.

(三)如何参与制度改良:协商性法律监督制度改良的方式

法律作为正式制度的代表,其变革的方式或可为制度改良提供一些思路.有学者在考察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变迁史中得出结论,法律制度变革有两种方式:法律革命与法律改良[11].所谓法律革命是指在政治途径内以暴力为手段,完全推翻和否定原有的法律制度,并在废除前有法律的基础上进行立法,建立新的法律制度,并且要突出强调原有制度与新制度之间的不兼容性和现有制度的优越性.所谓法律改良是指在法律体制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和方式来进行法律制度的废、改、立,实现制度的创新,它着力强调的是社会制度变迁的温和性以及制度发展的渐进性.借鉴此思维,更考虑到我国政治体制与法律体制现状,检察机关协商性法律监督中关于制度变革只能采取制度改良的路线,即可以对自己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制度问题,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改良自身的行为制度,甚至通过立法案的方式,建议人大修改相关制度.在效果预期方面,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对来自检察机关的建议接受度还是比较高的.相关的行政机关,态度则不甚理想.相信今后通过检察建议或立法提案的方式去影响,而非直接、简单地追究某些人的刑事责任,对于这种温和的、渐进的、协商性的监督意见,各机关的接受度也有所提高.但作为有刑事制裁权的部门,在协商性手段用尽后,仍难以改良不合理状况的,只能继续运用强力制裁方式,引起高层注意,促使案件发生的关键性制度因素从体制上加以改良.


怎样写好社会管理论文
播放:39682次 评论:7385人

未完全定型背景下的协商性法律监督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社会管理的论文范文检索 大学生适用: 硕士论文、在职研究生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10 写作解决问题: 如何怎么撰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任务书、论文题目 职称论文适用: 技师论文、职称评副高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如何怎么撰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质选题

三、制度改良的切入点:以检察机关常规业务中发现的制度缺陷为例

(一)刑事案件增长的隐性原因:制度恶性的累积后果

制度在实施后可以产生良性与恶性的不同效果.早在100多年前的犯罪社会学派就认为,犯罪是社会的产物.在制度犯罪学的视野下,犯罪则是制度的产物,尤其是各种制度恶性后果累积作用的产物.

以时下热论的农民工二代犯罪为例之所以选择农民工子女为例,有三个典型原因:首先,这个群体基数特别大.截止到2009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农民工检测报告中农民工人数就达到了22978万人.其次,犯罪缘于制度因素效果最为明显.民工子女属于社会变迁中各种制度的亲历者,如户籍、入学、就业、居住等无不与当地的各种政策有关.最后,这些群体犯罪不仅关系到他们自身的前途发展,也将关系到整个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笔者曾在判决书中看到这样的描述:“某某,1997年生,安徽省颖上县人,读书至初二年级辍学,2007年来沪,无业,父母在沪务工”.在犯罪情况分析中也可以看到这样的描述:青少年犯罪总量增多、非沪籍主体居多、无稳定工作、文化程度偏低、以盗窃抢劫绑架寻衅滋事犯罪居多.客观来说,这些描述确实很正确,无可挑剔,执法办案也仅仅需要依此将案件办理完毕便即可.但要依据中央提出的“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思路来衡量这样的执法工作显然是不适宜的.简单的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看不到犯罪的发展趋势、触不到社会的发展脉搏、理解不了犯罪背后的真正原因,显然无法响应中央的号召,体现不了检察机关在政治活动中的作用. 因此,在当前改革进入深水期的情况下,在官员收入方式、收入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下,就必须加以改进,从制度上保障官员收入的公开化、合理化.将一些具有合理性的非正式制度,可考虑直接纳入正式制度的框架,对正式制度进行改良,以明文形式为非正式制度正名.

3.精减重于臃肿

从一些执法办案的经验可以看出,一些机关内部存在各种资源、人员浪费现象.在呼吁善待公务人员的情况下,就必须削减不必要的已有开支,最终达到资源的总量维持.比如,在一些工作模式上实施精简,剔除不必要的会议、削减不必要的机构、职务,增加现有劳动力的价值贡献.

另外一点值得关注的是,提及善待公务员人员,便不得不提及公务人员的人事改良,精减不必要的编制外人员,增加领导岗位的事务类工作量.以司法人力资源分配为例,“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800名工作人员中只有300人具体审理案件,其中刑庭年人均结案数为194.4件,每人每年需要坐庭达332次,法官人均结案数超过200件的就有5个部门,这使法院不堪讼累.不参与案件审理的人员包括除去书记员、法警、政工干部、纪检干部、研究室、办公室的人员等500名”[16].非但法院的人员配置如此,基本上全国的检察机关也有着与法院同样的人员配置困局.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配置状况,也存在很大的浪费现象,财政负担了一笔很大的可有可无的人事支出.比如,2007年,媒体曝光了山东沾化县拥有15名县长助理,2008年,媒体又曝光铁岭市拥有有9个副市长、20名副秘书长,河南省新乡市不但有11个副市长、16个副秘书长,还有6个调研员[17].这些现象也再次印证了现有人事制度方面,“只能上不能下”,“只有担任领导职务才会有级别”,“挂职干部庞大”等坊间言论.也正是这些原因,致使机构设立越来越多、设立的职务越来越多、机构编制也越来越大.从地方的经验来看,很多单位内部又设立编制外人员,由编制外人员承担大部分基础工作.如此局面,给《公务员法》所规定的“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形成了极大挑战,只有进行公务员人员的人事改良才能配合善待公务员的政策.

(三)防范正式制度、良性制度在执行中的偏离行为

制度是可以预期的,但制度执行过程是很难预期的,制度执行的结果有时会产生啼笑皆非的现象.制度是人制定的,也要靠人来实行.正是如此,很多制度在执行时因介入了个人的利益考虑因素,致使出现了偏离甚至背离制度制定初衷的现象.以我国信访为例,信访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属于政治权利一种,是公民越过底层相关国家机关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权利维护方式.但现实中,地方政府在维稳的压力下,通过各种方式围追堵截,阻止信访人向上级反映问题,阻止上级领导知道地方上的问题.于是产生了专业截访队伍.现实中某些地方将“上访-截访”搞成了一种猫鼠游戏.极个别的农民工过年想回家了,买不到票就想到了搭信访的便车,只要跑到某个信访局自称上访,就会立即被地方截访人员带走,免费回家,比连夜排队买票还要便捷.再以医保改革为例,在农村的医保推行中,一些地方农民看病时可以“讨价还价”——不要医保的就便宜些,要医保的就贵些.在一些城市的医保执行中,医生见到医保病人,会肆意开出疗效一样但价格更贵的药品.种种行为,致使医药费普遍涨价,从实质上侵吞了医保给居民带来的好处.

为何会出现了偏离甚至背离制度制定初衷的现象?笔者认为这可能与将制度文件等同于制度实践的认知错误不无关联.一直以来,将制度文件等同于制度实践是官方认知的常见误解,就像将有了法制就误解为有了法治一样.制度文件是规定组织结构、组织行为、个体行为的书面文件,是可以被直接观察与直接描述的.制度实践是组织、个体对于制度本身的实践行为,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观察但不宜直接描述的.现实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些显性制度、良性制度,人们的制度实践态度可能属于“仰望星空”,但不“脚踏实地”.人们或许在观念上认可、赞成一些显性制度良性制度,但不一定会贯彻到自身的现实行动中;人们公开宣称的显性制度,未必就是其自身的实际行动逻辑;人们期望他人实践显性制度,但轮到自己时,却又未必实践.因为所有实践活动的考虑基点永远是实践人自身的利益.当显性制度、良性制度能为自己带来利益时,就去执行;给自己带来不利益时就不去执行.因此,如何防范显性制度、良性制度在执行中基于执行人自己的利益考量的偏离行为也就成了制度改良的发力点.

笔者认为,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在严密的制度下,才能让各种偏离行为回归正途.驱除显性制度、良性制度执行中的各种偏离行为,必需依赖严密的制度来督促社会个体的行为,以制度来制约、导向社会行为.说到底,制度是为人而建立的,在真正的制度面前,人永远是被监督制约者.

四、协商性法律监督视角下制度改良的实务路线 协商性法律监督所要解决的制度改良问题,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推演,更是实践工作的总结与前瞻.从目前来看,检察机关通过协商进行制度改良,不仅有政治上的自足,也有工作方式上的铺垫.今后所要做的工作就是在更深程度上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在更广的范围内参与社会制度改良.

(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制度改良的政治环节

自2004年6月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以来,社会管理创新便成为我国近几年政治生活的主题.2007年党的十七大对社会管理体系形成了完备框架,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政法部门也在政治话语的号召下,于2009年底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会议上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作为三项重点工作.虽然司法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大符合传统的司法定位,但在中国法治环境下,所有工作的开展只能在遵从政治指导下才能有大的空间.当前,检察机关已经意识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但其内容仅仅限于社区矫正、未成年犯罪预防、惩治利用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参见: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工作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参见: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1年工作报告在批捕、起诉、自侦等职责中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缺少一种更广泛的参与性.因此,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政治号召下,检察机关能动司法应当有更广阔的活动范围,而制度改良则是这些工作的良好切入点. (二)检察建议是目前制度改良工作的主要口径


该文来自 http://www.sxsky.net/faxue/flzds/399151.html

检察建议是目前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用最广的方式,也是延伸检察职能、提升办案效果、扩大社会效果的有效工作方法.自2009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后,各地积极响应制发工作.比如上海市检察机关就将制发的检察建议分为九种:预防违法犯罪、改进监督管理、化解矛盾纠纷、建议表彰处分、规范侦查行为、规范审判行为、规范监管行为、建议再审、督促起诉等.制发对象相当广泛,既有航运港口建设、市政建设管理、未成年犯罪预防、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教育设施保护等等涉及社会民生各领域,也有航天局、证券报业、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等不常见行业.

不过,从目前工作成果看来,检察建议取得的评价褒贬不一.有学者在考察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后,赋予了检察建议在检察对外关系中“软法”的美称[18],认为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但从实际工作看来,有些时候有些单位制发的检察建议层次低、分量轻,为制发而制发,为完成上级考核而制发,收文单位评价并不高.再比如,检察建议的内容有些都是一些建议处罚、建议表彰、加强教育、完善规章制度等一些无关痛痒的字眼,反而降低了影响力和权威性.

因此,针对这些现象,我们可以在工作方式与内容中有所突破.比如,加强检察建议的抄送对象和报告工作,让建议制发对象的主管部门、上级机关能够了解并监督下属的工作情况.对于一些特别重要的检察建议,可以报告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借助人大的力量协助检察工作的开展.对重要检察建议的落实,可以加强与行政机关、有监督能力的社会组织合作,在现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中,增加一些加强行政监督管理的检察建议.对

1 2 3

社会管理有关毕业论文模板范文,与未完全定型背景下的协商性法律监督相关法硕论文选题参考文献:

未就业大学生
未就业大学生杭州高新开发区东海大学生创业园简介,为缓解我县大学生就业压力,在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上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我县创业型城市建设,县人社局立足县情,依托水晶资源优。

未发表的护理论文
未发表的护理论文2016年,未发表的护理论文系列用中医护理技术.201.查阅人事档案资料;,2.查阅护士长继续教育记录;,3.护士长访谈.人床比例每一项不达标扣5分;科室负责人资。

硕士论文答辩未通过
获学。答辩监督记录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云南辩委员会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六,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答辩委员会认为论文已达到毕业水平,可准予毕业.,七,答辩人在答辩。

工程招投标监督
牌是否安装5监督过程责令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工程质量监督站,我单位经批准的工程,未(已)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江西省建筑管理条。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论文
面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管线设备安装工程等质量监督抽查,竣工档案检查(各分部工程,质量控制,安全和使用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工程质量监督站,我单位经批准的工程,未(已)施工.根。

综述性论文模版
综述性论文模板山东摘要中的研究结论要与文后结论相一致.,综述性,资料性或评论性的文章(如综述论文,工程实践,教研论文等)可写成指示性或报道/指示性摘要.指示性或报。论文模版关数据。

综述性论文写法
据,也是校学位委员会进行监督与审查的学术依据.学位论文的质量考核标准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选题有意义并题目设计合理;题目设计应体现出较强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性,选题。

内部会计监督论文
1,统一使用《(新中大工会财。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导,监督与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

会计监督论文大纲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导,监督与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

财政监督论文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归档案,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之一.会计档案工作由各级财政机。

未完全定型背景下的协商性法律监督(2)WORD版本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