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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关论文例文,与遗嘱公证审查应采取形式审查原则相关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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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8;身诚信建设外,还要健全公证责任制度,明确公证处和公证员的职责.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尽快从立法上明确公证审查原则,使公众对公证审查的原则和责任有正确的认识,避免公众对公证书的作用产生不必要的误解,从而对公证的效力产生怀疑,给公证信用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公证处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公证的社会地位.


如何写遗嘱硕士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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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公证审查原则,就是要明确两种公证审查原则的适用范围,使公证员有法可依,既可以杜绝个别公证员对应进行实质审查的公证事项,不敢承担责任而采取形式审查的“打擦边球”的现象,又可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证质量.而采取何种公证审查原则,应根据公证事项的性质、公证证明的方式和办证惯例来决定.一般来讲,对于证明法律关系、双方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等,公证书具体表述有关法律关系、法律事实真实、合法,并且进行实体性公证证明(即直接证明)的公证事项应采取实质审查原则,对于证明单方法律行为、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及文书的文本相符公证,公证书表述的是某人与某时某地在某文本上签名、盖章或文本上的签名、印鉴的真实性及影印本与原本一致,公证处一般进行认证式公证证明(即间接证明)的公证事项,应采取形式审查原则.②遗嘱公证即应属于后者.

四、在遗嘱公证中采取形式审查原则是与国际接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对公证审查原则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外经济主体将更加多元化,经济活动将更加复杂化,跨地区、跨国界的经济活动将更加活跃.这就要求公证工作从服务形式到服务内容都要更加规范化和高质量.从一些国家的有关法律来看,它们对遗嘱及遗嘱公证都有一些明确的规定:《日本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规定:“[公证证书遗嘱]用公证证书写遗嘱的必须按下列方式:(1)要有两名以上的证人到场.(2)遗嘱者把遗嘱的内容向公证人进行口授.(3)公证人把遗嘱者的口授进行笔记,并把它读给遗嘱者及证人听.(4)遗嘱者及证人承认了笔记的正确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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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关论文例文
049;进行署名、盖章.但遗嘱者不能署名的场合,公证人将其事由进行附记,可以代其署名.(5)公证人将其证书按前4条所列方式制作的意见进行附记,并进行署名、盖章.”《保加利亚继承法》第二十四条对遗嘱公证规定.“遗嘱人向公证人口述自己的意旨,由公证人依其所述笔记后,并当证人在场向遗嘱人宣读遗嘱.经公证人在遗嘱上注明完成此种形式并说明制成遗嘱的地点与年月日之后,由遗嘱人、见证人及公证人在遗嘱上签名.”③这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了遗嘱公证的程序及工作内容,从中可以看出对遗嘱内容均不予审查.此外,法国民法典对遗嘱公证也有与日本、保加利亚等国相类似的法律规定.法国还有密封遗嘱.这种遗嘱是遗嘱人将其所写或他人的遗嘱予以密封并加封印,而后,遗嘱人把此提交公证人或在公证人面前进行密封和封印.遗嘱人声明遗嘱内容为其亲自书写并签名或他人书写并签名.公证人就此作成记录证书,书写于该文件或用作封皮的纸张上,由遗嘱人、公证人及证人在此证书上共同签名.④这种密封遗嘱,公证人连遗嘱的文字都不看,就更谈不上审查遗嘱的内容了.由于世界各国对遗嘱、声明、委托等单方法律行为公证采取签名、印鉴属实的证明方式,并普遍实行形式审查的原则,因此办理上述公证一般只需花费较短的时间,工作效率非常之高.但我国公证处目前在办理遗嘱公证时实行实质审查原则,不但增加了公证员的工作量和责任,降低了工作效率,而且给当事人增加了提供证明材料的难度和经济上的支出,当事人往往对公证处“额外”的审查工作表示不满和不理解,这种状况是与我国目前的新形势不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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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公证处确认遗嘱成被告.法制日报.2001年10月8日.

②江伟主编.公证法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③④司法部公证律师司编.公证文章选辑.第208-2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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