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教学— 范文

辅导员类论文范文集,与“辅导员”之辨相关毕业论文致谢

本论文是一篇辅导员类毕业论文致谢,关于“辅导员”之辨相关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辅导员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大学生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辅导员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辅导员仅指专职在高校院系从事大学生日常服务管理事务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非领导岗教育工作者.但长期以来,“辅导员”概念缺乏统一、明确的界定,致使高校对“辅导员”的理解与使用产生了一些混乱,并给高校通过偷换“辅导员”概念来虚报辅导员人数以可乘之机,严重影响了辅导员的职业发展与队伍建设,因此建议教育部思政司对“辅导员”概念作出统一规定.

关 键 词: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3)05-0108-04

收稿日期:2013-06-01

作者简介:刘源(1979-),男,湖南武冈人,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辅导员,团委书记,讲师.

自党中央、国务院2004年8月发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来,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迈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在此背景下,辅导员队伍建设日渐受到各方重视,其“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发展目标日趋明朗,并成为各方共识,研究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论文亦大量涌现.但作为辅导员队伍建设最本原问题的“辅导员”身份界定常常被人们忽略,对它的不同理解与使用在理论和实践中都产生了一定的混乱,为辅导员配备不足埋下了隐患.因此,“辅导员”身份认定是一个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拟以广州某高校为视角,结合自己7年辅导员工作中的观察思考,力图对“辅导员”概念作出分析与解答.

一、概念:究竟何为“辅导员”

1.“辅导员”的身份

关于辅导员的身份,教育部分别于2005年、2006年发布的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两个部门规章均有涉及:“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1]“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2]教育部的文件解决了辅导员的身份、地位问题,即辅导员是什么人,但对什么人是辅导员的问题则语焉不详,这就为“辅导员”的认定留下了空白,也为高校虚报辅导员人数留下了隐患.

2.“辅导员”的构成要件

“辅导员”的构成要件是在对“辅导员”作出界定之前必须首先弄清楚的问题.本人认为,“辅导员”的构成要件可归结为三点:一是从工作职责上看,所从事的工作必须是与大学生直接相关的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服务管理事务;二是从组织关系上看,所在部门必须是作为高校一线的院或系;三是从岗位性质上看,必须是非领导性职务.判断什么人属于“辅导员”,就要看他是否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

(1)职责要件专职从事具体的大学生日常管理服务事务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五条对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八项要求,涵盖了辅导员日常工作的绝大部分内容.但是,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以及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辅导员的工作内涵也与时俱进地不断扩展,其实际承担的工作已远不止那八个方面.以该校为例,辅导员除了要做好本职工作(主要体现为完成学生处、团委分配下来的工作任务),还得配合公寓管理中心抓宿舍管理,配合武装部抓新生军训、征兵,配合保卫处抓校园维稳、纠纷处理,配合财务处催缴欠费,配合教务处抓好选课、评教与学籍管理,配合招生就业处抓新生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等等.辅导员繁杂的工作可划分为精神上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上的服务管理两大方面,并且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即“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3].据此,如果一个人只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不承担日常学生服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他就不是辅导员,典型的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如果一个人只做学生的事务性工作,而不管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他也不是辅导员,典型的如宿舍管理员.同时,这种工作必须是专门性的、职业性的,而不能是附带性的、辅助性的,也就是说该份工作是他唯一从事的职业.虽然班主任也部分承担了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但由于他不是专职从事此项工作,因而也不是辅导员.

(2)组织关系要件身在院(系)一线,受学生处与院(系)双重领导.《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各高校“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长期以来,我国高校辅导员的配置,是按院(系)进行的,即辅导员被分配在某一个承担教学任务的院(school)或系(department)当中,辅导员处于院系一线,同时受学生工作部(处)和所在院系双重领导,但在人事关系上为所在学院成员.在高校内,一个人即便承担了与辅导员职责相近乃至相同的工作,但如果他身在党政团机关(如宣传部、组织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他也不是辅导员,而只属于机关干部.在该校,如果一个辅导员被调入党政团机关,则视为“转岗”,意味着他脱离了“苦海”.组织要件将那些不在院系但工作内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人员(主要是党政团机关干部)排除在“辅导员”范畴之外.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央16号文件)第七点第23条写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主体是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它将高校党政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这四个群体共同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即该校的“学生工作干部队伍”.该规定是对本文关于“辅导员”概念界定的有力佐证.


本篇论文转载于 http://www.sxsky.net/jiaoxue/020577004.html

(3)岗位要件非领导性.辅导员具有教师与干部双重身份,受学生处和所在院(系)双重领导.辅导员不仅是在院(系)基层,而且是处于整个高校的底层.在高校的岗位系统(教学、教辅、行政、后勤)之中,恐怕没有哪一类岗位像辅导员那样承担那么繁杂的职责,那么沉重的责任.虽然名义上辅导员既是教师又是干部,但本质上两者都不是,因为辅导员不符合教师和干部的身份构成,充其量辅导员只是学生的官、学生的领导.在许多高校,从行政级别来看,辅导员最多只能晋升至正科.虽然现在有人主张辅导员可以晋升至副处,但绝大多数高校并不设非领导性副处级岗位,并且随着新一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副处级辅导员”的路子已经走不通.3.“辅导员”的概念

辅导员,顾名思义,是指从事某种辅导工作的人员,如心理辅导员、技术辅导员、课外辅导员、少先队辅导员等,这可看作是广义上的辅导员.我们日常所说的“辅导员”实为狭义上的辅导员,专指高校政治辅导员或高校辅导员,也是本文所讨论的“辅导员”.

严格来说,我们日常所说的“辅导员”,其实是指“一线专职辅导员”——在高校院系一线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管理事务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非领导性职务教育工作者.它充分体现了“辅导员”身份构成上į

1 2 3

辅导员类论文范文集,与“辅导员”之辨相关毕业论文致谢参考文献资料:

幼儿教师师德师风学习笔记

初中语文教学小课题

生物教学叙事

小学语文兴趣教学

体育课改教学论文

教师师德师风调查表

教师师德修养

幼儿园小班教师教学论文

高中语文教研论文

教学 期刊

“辅导员”之辨WORD版本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