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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书馆类论文范例,与学位文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相关论文查重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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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学位论文的使用者难以获得一一授权时,采用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也是必要的.

美国版权清算中心(CopyrightClearanceCenter,以下简称CCC)在这方面做得比较成功.他们事先与版权人签订合同并及时将报酬支付给权利人,还要求权利所有者保证它有权授予CCC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与之相比,虽然我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于1999年才开始筹备,但是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对于保护作者的著作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最近,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就谷歌公司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的图书作品一事与谷歌公司多次交涉,并郑重向谷歌公司发出维权通告.要求:①谷歌公司须在一个月内(即2009年12月17日前)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供已经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清单;②从即日起,谷歌公司未经合法授权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作品;③对此前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谷歌公司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交处理方案并尽快办理赔偿事宜.中国作家协会认为,支持中国作家作品通过互联网传播使用,但必须在合法授权的前提下进行.显然,随着《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和相关配套制度的逐步完善,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将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代理授权模式亦可以有效降低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但是,有专家认为,目前的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如网络上的复制数量及价格的确定,多媒体的个别作品的学位论文著作权处理等,在实践中也存在很多局限性,如何科学管理.

2.3 要约授权模式

当传统版权交易模式面临海量交易挑战时,要约授权模式被适时提了出来.在新书《最后一根稻草》中,作者钟洪奇首次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版权授权方式――在书中直接登载授权要约.作者在学位论文中有如下授权声明:“任何个人或机构均可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本学位论文:①授权范围:数字形式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②授权费用:收入的5%;③支付方式:在收入产生6个月内支付给中华版权代理公司收转;④使用方式:保持作品完整性,必须注明作者和来源;⑤保留其他权利”.根据此种学位论文授权要约的内容,任何个人或单位只需在保证署名权、学位论文完整性,及将传播学位论文带来的收入的5%作为授权费用,交由中国版权代理总公司收转学位论文作者本人,即可合法地对学位论文进行数字化的复制、传播和发行.大多数字图书馆极力推崇此种模式,因为此种模式意味着在需要使用学位论文的数字版权时不必再按照传统的方式与学位论文著作权人进行接洽、谈判和单独签署版权授权合同,从而使学位论文数字化发展中最令人头疼的版权授权交易成本降到几乎为零.他们认为,该模式能使权利人更有效行使其权利,使用者能更有效地获得授权,从而形成一种多赢的局面.

学位论文著作权所体现的价值就在于使用户最大程度地获取其中的知识.传统的版权授权方式由于存在授权难的问题,使很多知识由于受到版权的限制并不能完全被大众所吸取,也难以体现学位论文的价值.从这一点看,要约授权是一种很好的尝试,它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传播知识.当然,要约授权由于存在不规范等问题,仍需要进一步考虑.因为不同的学位论文著作权人可以有不同的授权要约内容.如:学位论文著作权人可以声明未经本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和传播,此种授权其实就是要求直接授权模式.当然,学位论文作者也可以声明收入的10%作为授权费用,诸此等等.

2.4 法定许可模式

法定许可是指使用享有学位论文著作权的作品时,可以事先不经过学位论文作者许可,但事后应该向学位论文作者支付报酬的一种许可方式(权利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我国《著作权法》在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十二款合理使用的范畴,即使用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其中第(八)款指出,“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第三十二条至三十六条分别规定了5种法定许可的情形,其行为主体分别是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录音制作者和出版社,并不包括图书馆.目前,国内法学界和图书馆学界有人主张将法定许可全面引入数字图书馆,解决数字图书馆对学位论文的海量授权问题.北京高校图工委副主任、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馆长代根兴研究员提出:“图书馆界建设数字图书馆并不是为了图书馆自身,而是为了最广大的读者更方便、更快捷地使用和共享信息资源.目前的《著作权法》似乎更偏重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弱化了对广大读者利益的保护,从而影响了信息资源的广泛传播,客观上阻碍了数字图书馆的发展.作为广大读者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图书馆界应和信息情报界、档案界、数图企业界一起,深入探讨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的方式和途径,使国家在修订《著作权法》时,既能考虑著作权人和出版商的利益,也能考虑最广大读者和用户į

关于学位文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的函授毕业论文范文
关于图书馆类论文范例
40;利益”.同时,有学者指出,法定许可的存在是有合理的社会背景的.现代著作权制度建立在工业社会发展之初,一切以保护私权为重,尤其在大陆法系的理论中,私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在著作权保护中更是根深蒂固.


图书馆职称论文撰写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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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四种学位论文著作权的管理模式中可以看出,任何一种管理模式都有其优劣势.目前学界大多主张完善《著作权法》中提及的法定许可制度.理由如下:①直接授权模式实质就是一对一的模式,这种模式由于其存在著作权人数量多,获取授权难度大,授权效率低下,维权成本较高等诸多困难,不容易实现有效管理;②代理授权模式由于存在如网络上的复制数量及价格的确定,多媒体的个别作品的著作权处理等问题,具有不统一性;③要约授权模式具有一定的任意性,授权要约可以根据作者的意愿进行,其缺乏统一的要约授权操作模式和自我激励机制,难以在大规模范围内统一实现.同时,完善法定许可制度的说法亦被国际图联所认可.国际图联认为:“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作为被许可者,还是复制权组织的主要消费者.这样就可以使得用户在法定例外和版权限制性条款外,扩展获取和使用版权作品.针对法定例外和版权限定条款,他们坚持地确信,在尊重作品的作者、表演者、出版者和其他生产者知识产权的前提下,他们的用户具有合法的、公平的获得包含在版权作品当中的知识的权利”.

3.学位论文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的发展思路

3.1 合理使用《著作权法》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十二种合理使用的条款,但仅限于公益性的服务机构.而对于国家规定公益服务之外的机构如需要获取学位论文全文,则可以在征得作者授权的前提下,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收取成本费用的、非营利的全文浏览服务.而开发公司提供的广泛的有偿服务并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学位论文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应引起他们足够的重视.目前,大多数学者们认为,学位论文属于未发表的作品,其并不满足《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要件.因此,对于学位论文这一特种文献的著作权管理,我们可以参照《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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