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在科龙事件中的角色分析

时间:2021-06-28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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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

【摘要】在科龙重大财务造假行为曝光后,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难辞其咎。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造成了德勤在科龙审计中的失败,德勤究竟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成为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我们必须理性地分析德勤未能发现科龙的财务造假行为的原因,是因为审计的固有局限还是由于德勤审计未尽职,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存在审计失误,造成审计失败。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为依据,以注册会计师应有的合理的职业谨慎和职业怀疑为标准,通过对德勤“科龙门”1案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德勤的确存在1系列的执业过失,应为此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和法律责任。

关键词:德勤,科龙,审计失败,审计责任
TheRoleAnalysisofDeloitteinthecaseofKelon

Abstract

AftertheexplorationoftheseriousfinancialfraudofKelonElectricApplianceCompanyLimited(“Kelon”),itishardforDeloitteToucheTohmatsu(“DTT”)toexemptfromthechallengeofnegligenceastheauditorofKelon.WhenKelonisinvolvedtotheseriousfraud?Whatisthereasoncausingtheauditfailue?ThesocietyalsopaysattentionontheDTT’sresponsibility.Wemustidentifythenatureofthefailure.Isitduetotheauditing’sinherentriskorthenegligenceofDTT?AccordingtotheChinesecurrentlawandregulations,auditorsshouldprovidetheserviceinreasonableprofessionalskepticism.WeshouldfindsomenegligenceintheworkofDTTforKelonthroughtheanalysisandDTTshouldaccepttheconsequenceforitsauditfailure.

Keywords:Deloitte,Kelon,Auditfailure,Auditresponsibility

目录

1、引言1
2、审计社会角色的转变1
3、德勤-科龙案例3
(1)科龙公司简介3
(2)德勤-科龙案情回顾3
4、德勤-科龙案例分析5
(1)科龙审计失败案中的主要问题5
(2)审计失败的原因6
1.经济动因:企业追求利润7
2.法律环境动因:中国制度宽松,对待4大的超国民待遇,造成违规成本极低8
(3)德勤的审计责任分析8
1.分析标准8
2.具体分析德勤在2002至2004年为科龙出具的审计报告9
3.德勤与其他3大的比较13
(4)德勤的法律责任14
1.行政责任14
2.民事责任14
5、德勤科龙案例的启示和防治措施15
(1)重新审视4大会计事务所的权威地位15
(2)加大监管,惩处力度16
6、结论17
资料来源和参考文献18

1、引言
随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科龙案件”和格林柯尔系的立案调查,科龙在2002年至2004年间的重大财务造假问题渐渐公诸于众,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此期间为科龙提供审计服务的国际“4大”会计师事务所之1的德勤却出具了两份保留意见和1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来看,并未揭示出科龙的假造行为。究竟是由于审计业务内在固有的局限,使得审计不可能揭示出所有财务造假;还是因为德勤违反审计准则存在执业过失,造成审计失败,这在社会民众、会计业界与德勤之间产生了众多争议。
目前证监会的最终处罚决定尚未出台,德勤1方以此为由3缄其口,而众多主张追究德勤责任的更多的是主观判定德勤存在失误,难以令人信服。因此,有必要对德勤审计科龙1案进行全面的评析,公正地判断德勤在科龙案中的责任,为了防止将来再次出现此类审计失败寻找防治措施。

2、审计社会角色的转变
在审计发展初期,审计师被赋予“警犬”的功能。审计被视为1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方式,就在当时承担起了监督检查的职能。由于初期反映经济活动的财务信息相对简单,信息量不大,因此,查错防弊成为审计的目标,审计师的作用和价值在于履行查错防弊的职能。
随着经济现实和审计实务的发展,到了20世纪30年代,审计师开始被定位为“看门人”。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反映经济活动的信息量骤然增加,信息也越来越复杂。于是,审计是在实务中对财务报表实施在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基础上的抽样审计,通过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不足之处,来确定审计资源。有重点有目标的进行审计,确保审计结论符合1定可靠性水平的前提下提高审计效率。但这种抽样审计的方式仍会给审计师带来很高的风险。可以看到,此时审计师承担的责任范围由委托方向已知第3者延伸,包括众多的股东以及企业的债权人和许多的利益相关者。因而,审计师否定了自己“警犬”的角色,强调只是“看门人”,仅仅对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发表意见,不对查找帐簿中的错误与舞弊负责。
但是20世纪后,审计师所处的经济、法律环境与以往有显著不同。在高风险的现代社会里,因企业经营失败或者管理当局舞弊破产倒闭的事件大量出现,投资者遭受了重大损失,由此对审计师形成了日渐增长的期望。社会公众不仅要求他们对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发表意见,还要求他们查找重大的错误与舞弊,而且1旦出现信息使用人因信息不当而遭受损失的情况,审计师必须承担足够的风险,对信息使用人做出相应的赔偿。这种期望给法庭判决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促使审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进1步扩大到其他第3者。毫无疑问,仅仅履行“看门人”的职能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审计的要求,审计师需要承担起“信息风险的降低与分摊”的责任。
现代审计和资本市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审计是使资本市场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然而,现代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营业风险,由于经济上或营业上的原因而导致经营失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为了做出正确的决策就需要大量相关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但是判断营业风险的信息又不正确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就是信息风险。
在风险广泛存在的现代社会里,审计以何种方式存在以及如何发挥作用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现在审计可能受自身审计技术,审计成本,审计实践,以及外在的审计环境,甚至包括社会公众和客户等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制约——这就是所说的审计的固有局限,并非审计师之力可以改变。审计师实际上无论多么勤勉尽职,也无法保证其审计后的会计数据绝对真实公允。虽然审计师的定位不能迎合人民的主观愿望,但是,如果审计师不能像使用者提供有助于降低风险的信息,不能查找出重大错误与舞弊,不能因审计信息使用者因信息不当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那么审计师这1职业最终将丧失存在的空间。
本文之所以选择“科龙案件”来分析,是为了通过此次审计失败案件分析观察为科龙提供审计服务的国际4大会计师事务所之1的德勤,是否在其中扮演了“信息风险降低者”的角色,是如德勤自我辩护的由于“审计的固有局限”的制约,还是德勤本身违反了审计准则,甚至更严重的涉嫌舞弊呢?对于现在的整个市场而言,4大之1出具的审计报告使得1个上市公司能够摘星脱帽,这本来是1个神话,然而却爆出了重大财务造假,科龙门案件可以说是给所有的人,股东、债权人以及各种利益相关者敲响了警钟。
随着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德勤究竟在这次的事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是否对此次事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让我们1起来回顾1下德勤-科龙事件的来龙去脉……

3、德勤-科龙案例
(1)科龙公司简介
“科龙”是中国驰名商标,涵盖空调、冰箱、冷柜、小家电等多个产品系列。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2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4月,顺德市容奇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科龙(容声)集团,从而公司成为科龙(容声)集团控股的子公司。1996年7月23日,公司公开发行了459,589,808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于1998年度,公司获准发行110,000,000股A股,总股本达88200.6563万股,并于1999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过02年的1系列股权转让,公司原单1大股东容声集团已不再持有公司的任何股份。广东格林柯尔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2004年10月14日,广东格林柯尔受让顺德信宏所持有的公司57,436,439股法人股(占股权比例5.79%);此次股权转让后,广东格林柯尔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目增加至262,212,194股(占股权比例26.43%)。
证券简称:科龙电器
公司名称: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从梦
总经理:汤业国
注册资本:99200.6563万元
经营范围:开发、制造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产品内、外销售和提供售后服务,运输自营产品。

(2)德勤-科龙案情回顾
2002年之前,科龙的审计机构是安达信。2001年底,顾雏军掌控下的格林柯尔入主科龙。当年“ST科龙”的财务报表显示,其共计提坏帐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6.35亿元,导致巨亏15亿多元。时任审计师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得合理的保证来确定所有重大交易均已被正确记录并充分披露”而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02年,安达信因安然事件颠覆后,其在我国内地和香港的业务并入普华永道,然而,普华永道对格林柯尔和科龙这两个”烫手山芋”采取了请辞之举。随即,德勤走马上任,为科龙审计了2002年至2004年的年报。
2003年3月28日,德勤为ST科龙2002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科龙当年的年报中,通过高达3.5亿元的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转回,实现净利润2亿多元。德勤对该份年报出具保留意见主要理由是不能确定年初科龙公司及合并的净资产是否真实,未取得科龙公司联营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认为应当调减科龙1亿元的净利润(其中包括转回的25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即使是调减后科龙仍然盈利,时任科龙公司董事长的顾雏军同意调帐,调减后科龙2002年的净利润是1亿元。由于科龙在2000年和2001年都是巨亏,2002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公布盈利,按照当时证监会的规定就可以免于退市,并脱掉ST的帽子。此前安达信曾给出过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2001年年末科龙整体资产价值不确定的情况下,德勤2002年给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得有些牵强。
2004年4月19日,德勤对科龙2003年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科龙当年的财务报表称实现净利润2.02亿元。
2005年4月28日,德勤对科龙2004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是因为未能确认两家客户达5.76亿元的应收账款,未能确定是否应对销售退回计提准备。科龙当年的财务报表称亏损6400万元。
2005年5月科龙危机爆发,随后德勤宣布不再担任科龙的审计机构。但它此前为科龙2003年年报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2002年和2004年年报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没有撤回,也没有要求公司进行财报重述。既然科龙被证实有重大错报事实,德勤显然难以免责。
2005年8月2日,证监会经过对科龙公司5个月的调查,公布了《关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报告指出,通过虚构销售收入、少提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手段,科龙从2002年至2004年分别虚增利润1.1996亿,1.1847亿和1.4875亿元。根据证监会调查事实,2002年科龙通过虚增利润,掩盖了其亏损的事实,尽管德勤因不能确定2002年初的净资产而对2002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但其是认同科龙2002年扭亏为盈的;德勤对科龙2003年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能发现科龙2003年年报中现金流量表披露存在重大虚假,少计借款收到现金30.255亿元,少计“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1.36亿元,多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97亿元,科龙未披露多起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也未披露与格林柯尔系公司连体投资、关联采购等关联交易事项。2004年度德勤尽管对科龙的收入确认出具了保留意见,但没有揭示科龙巨额资金被挪用或侵占事实,也未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要求调整。
2005年8月,中国证监会认定科龙电器披露的财务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
2005年底,证监会对德勤的调查基本完成,基本认定德勤对科龙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审计程序不充分、不适当,未发现科龙现金流量表重大差错等。
2006年1月,另1家同属“4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对科龙的调查结果显示,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科龙及其29家主要附属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0.71亿元,不正常的重大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调查期内涉及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共达75.5亿元。而德勤为科龙审计的2002年至2004年的年报,均未提及科龙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动。
2006年3月29日,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勇首先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德勤赔偿因违反注册会计师法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随后,来自全国12个省市22个律师事务所的30名律师宣布组成“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和中小流通股股东提供法律服务,矛头直指德勤。
2006年4月,证监会召开了处罚德勤的听证会。迄今为止,证监会尚未作出最后的处罚决定。7月最新消息称,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起责任人员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与市场禁入决定。证监会决定,对科龙电器处以60万元罚款,对科龙电器原董事长顾雏军给予警告、30万元罚款,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并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德勤-科龙案例分析
(1)科龙审计失败案中的主要问题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德勤对科龙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审计程序不充分、不适当,未发现科龙现金流量表重大差错等。
1.德勤对科龙存货及主营业务成本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充分、不适当;德勤对科龙电器各期存货及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审计时,直接按照科龙电器期末存货盘点数量和各期平均单位成本确定存货期末余额,并推算出科龙电器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在未对产成品进行有效测试和充分抽样盘点的情况下,德勤通过上述审计程序对存货和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审计并予以确认,其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均不合理。
2.德勤在存货抽盘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职业谨慎,确定的抽盘范围不适当,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充分;德勤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实施抽样盘点程序时,未能确定充分有效的抽样盘点范围,导致其未能发现科龙电器通过压库方式确认虚假销售收入的问题。存货监盘也是1项重要的审计程序,如果进行账实相符核查,科龙虚增的主营业务利润其实并不难发现。
3.德勤在对应收账款及主营业务收入审计过程中执行的程序不充分,函证方法不当;收入的确认应该以货物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为标准,1般来说仅以”出库开票”确认收入明显不符合会计准则。德勤对科龙电器2003年度审计时,就存货已出库未开票项目向4家客户所发的询证函中,客户仅对询证函的首页盖章确认,但该首页没有对后附明细列表进行金额或数量的综述。因此,调查人员认为该类询证函的回函结果不能满足发函的目的。如果1项销售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就不应确认为收入。未曾实现的销售确认为当期收入必然导致利润虚增。科龙销售收入确认问题,体现出德勤未能恰当地解释和应用会计准则,同时这也说明德勤未能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较敏感的“销售退回”这1块,德勤也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致使科龙通过关联交易利用销售退回大做文章,转移资产,虚增利润,这也是德勤所不能回避的错误。德勤审计科龙电器分公司时,没有对各年未进行现场审计的分公司执行其他必要审计程序,无法有效确认其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的真实性及应收账款等资产的真实性。
4.德勤事务所未就科龙电器2003年度确认对合肥维希的销售收入30,484万元事项对其出具的2003年度审计报告进行更正或相关处理。另外,其200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金额错误。
5.德勤事务所对科龙电器内部票据贴现未能适当关注,未发现科龙电器2003年现金流量表重大差错问题。在执行审计程序等方面,德勤的确出现了严重纰漏,对科龙电器的审计并没有尽职。证监会委托毕马威所作的调查显示: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科龙电器及其29家主要附属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0.71亿元,不正常的重大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共计75.5亿元。而这些在德勤3年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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