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者电子商务论文摘要,关于网络购物环境中的消费者无因退货权制度相关论文范文集

时间:2020-07-04 作者:admin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为您写消费者毕业论文和职称论文提供关于消费者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格式范文,与网络购物环境中的消费者无因退货权制度相关论文范文集,包括关于消费者及经营者及合同方面的论文题目、提纲、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是免费优秀的消费者论文范文。

一、消费者无因退货权制度在网购环境下设立的理由

(一)设立的背景考量――网购环境对消费者的不利影响

网络购物,归纳而言,就是一种经营者与消费者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使用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等电子技术手段进行的商务交易活动.在这种环境下,由于技术运用手段带来的漏洞与追求经营效率目的刺激,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与维护变得愈发困难,其造成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威胁:


消费者本科论文的写作方法
播放:33269次 评论:5744人


这篇论文转载于 http://www.sxsky.net/shangwu/443843.html

1.高度的虚拟性与不确定性

消费者与之交易的对象即时或者单线地完成交易,消费者对于经营者并非传统面对面的沟通方式,彼此身份往往难以确认,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处于不定状态.

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在交易过程中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消费者并不能如同日常对于在商场或者摊位中购买商品,或者对于实体商店提供的服务进行亲身体验.

2.技术手段的运用增加公平交易丧失的风险

网购的迅捷性最突出的体现即是对于传统交易方式的省略,消费者往往只是基于图片、文字等网络构建的虚拟环境下完成了交易信息的搜索、浏览与决定,几乎完全省略了看货、验货、试用、讨价还价等环节.即表现出所谓“轻轻点一点,一切都搞定”,在交易缔结的落实环节中,原先的纸质合同被电子合同所取代,这些合同又几乎都是以格式合同的面目而出现.网络环境对于消费者作出衡量和甄别这些合同本身具体内容上午行为带来了草率、不耐烦等特征的加重风险.这些都为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制定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打破其与消费者的权益平衡埋下隐患.

3.维权过程更显艰辛

这首先表现在责任者的难以确定或者难以当面追究,因为网络的的虚拟性,当消费者发现自己权益遭受侵害后有时也因无法得知经营者的真实身份而放弃,又或基于网络的扩张性,它使得在处于不同地理位置的人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关联,但这种关联毕竟还是会受到侠现实的制约:消费者有时即便知道经营者,也可能由于身处不同地区而无法或不便寻求救济.

责任的难以认定也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体现,在网络购物涉及的发货、运送与接受等多个环节中,物品的损害或者不相符往往不是一个环节造成的,各个环节之间的推诿使侵权责任认定难度增加.

(二)意思形成障碍与信息不对称及其修正――退货权利的特性与网络环境的关系

在基于网络购物环境下对于消费者权益维护带来的冲击进行分析后,我们应该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原则性的结论:因为网络环境的特性让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的可能性与维护权益的艰难性都有所增加,那么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应当在实现对网购消费者进行有效保护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密切注意网络因素对于传统保护方式的影响,继而针对性地改善或者创造出一些法律规则来给予消费者以特别的保护.

无因退货权即是考虑网络环境特性而设计的单方赋予消费者的一种特别权利,其内容是:“即在特定的事实构成被立法详细描述(类型法定)的情况下,消费者于一定期限内可以通过单方意思表示且无需给出原因地从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中摆脱出来.”举欧盟法中的一例就可以说明该制度现实的表述:1997年《关于远距离合同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指令》第6条第3款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经营者商品之日起或者与经营者缔结服务合同之日起7日内,解除合同.那么为什么要赋予消费者在网购环境中这样一种不需要原因的权利,它对于交易合同的稳定性与可期待的信赖利益保护是否构成了威胁呢?

网络购物环境中的消费者无因退货权制度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消费者类论文范文 大学生适用: 硕士学位论文、学年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24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资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选题 职称论文适用: 刊物发表、中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资料 论文题目推荐度: 最新题目

在网购这种远程交易情形下设立无因退货权的根本原因是为了救济因消费者的意思形成产生的障碍而产生的不良后果,而这种意思形成障碍是由于网络环境所造就的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其具体阐述如下:

首先,消费者选择网络购物存在被过分诱发的可能性:“与传统购物模式等不同点是,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中,除了实际需要的消费需求外,更多的消费需求诱发来源于互联网上商家店铺页面中源源不断的低价广告宣传对消费者视觉和听觉的双重刺激.互联网的多媒体技术应用在网络经济中产生了强大的广告宣传效果等各种各样的导购信息都成为诱发消费者购买的直接动因”.正像人们常常形容的那样:“脑子一热,我就把宝贝给拍下来了.”但是这种因为无处不在的广告宣传攻势所导致的常常是消费者购买了许多不必要的商品,进一步加剧了非理性消费的趋势.

其次,正如前述分析的,在网购环境中,消费者与经营者并无个人接触,无法亲身体验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这本身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是一个典型的信息不对称的意思形成.更为重要的是,基于格式合同和多重链接技术的手段运用,使得消费者在考虑与经营者是否订约的过程中,往往获得的不是完整的信息,消费者实际上是在无法完全判断合同条款整体的前提下,在与经营者只是经过了一段很短时间的磋商下(甚至根本没有磋商),在对于合同内容没有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因此即便消费者对于自己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本身是处于知情的状态,但是与传统的合同交易相比,消费者仍然可能对于自己身处的一些不利状态知之不详甚或毫无所知.

再次,对于妨害真实意思形成的障碍并不需要其真正形成,而是在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对于该种情形进行推定:即只要具备消费者与经营者利用网络手段订立了货物供应或者服务合同这一条件,消费者就被认为具有潜在的妨碍意思形成的可能性,他据此就可以行使要求退货或者不接受后续服务的权利.

最后,如果法律给予消费者一方无因退货权,是否对与其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公平?从网购环境的条件出发,这样的设计才是实质保障交易公平的体现.因为经营者本就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使,而在网购环境中,消费者意思形成的真实性与自由性很可能由于经营者的疏忽或者故意而导致无法保障,况且经营者对于影响消费者意思形成的种种因素本就具有管控、设计与修改的能力,所以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的意思形成承担更高的责任.此外,“经营者是交易的最大受益者,将行为风险分配给获利者有其正当性基础.经营者在本质上承担的是行为责任.”当然,无因退货权的行使也不是没有期限的,任何规定该权利的法律制度都特别规定了行使期间.行使期间的规定旨在划定一段时间,促使消费者真正地对此次交易行为进行思考,从而作出接受交易或者退出交易的意思表示――考虑期间一过,消费者即丧失了退货权,合同成立且生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以期间制度限制的无因退货权实现了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平衡.

二、我国关于网购环境下无因退货权法律规范的概述与分析

在上述关于对网购环境中无因退货权制度进行理论分析后,我们可以肯定在网购环境下建立无因退货权制度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在基于这一共识的情况下,面对我国日益发展的电子商务事业和网络购物纠纷频发的现实,我们有必要对这一制度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的融合问题进行研究.

(一)我国无因退货权相关法律规范的历史与现状

纵览我国的法律和各级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对于在网购环境中的无因退货权制度的规定可谓是“芳踪难觅”,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但是对于无因退货权本身的规定是有所涉及和规范的.

最早类似该制度的是1996年辽宁省实施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其第12条规定,消费者对购买的整件商品(不含食品、药品、化妆品)保持原样的,可以在7日内提出退货,经营者应当退回全部货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一次明确规定无因退货权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是2002年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28条规定对于以上门方式推销(直销)商品的经营者,消费者可以在买受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回商品,不需要说明理由.随后,2005年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直销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无因退货期限为30日.

最早涉及网购环境中的无因退货制度权设计的是2000年北京市工商局《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6条,其规定非因质量问题且尚无使用过的商品,消费者可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更换或退货.2010年商务部出台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对此有所涉及,但也只是处于指导性建议的性质.

在2012年3月最新颁布的国家工商总局的《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中,对于无因退货权没有明确涉及,只是在关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章节中,针对团购网站的特性,对于因退货后产生的退款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制.

在重要的法律层面,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对于无因退货权制度均没有专门的规定.

(二)对相关法律规范的分析与其不足

首先,我国关于网购环境下消费者无因退货权的规定基本还处于某些条例或者办法的层次,其所适用的范围比较有限,其效力也比较低,难以真正从整体上对缓解网购环境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的风险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

其次,即使对于无因退货权制度有所涉及,但也呈现出缺乏系统性和具体操作性的特点.例如关于对行使期间就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更没有对于该期间是否存在延长或者例外的情形进行考虑与设计;关于在无因退货权制度中是否应当明确经营者就此权利而应当向消费者负有告知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也没有涉及;关于“无因性”的确立在现有的规范中也一直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本没有涉及“不需要理由”的退货权利,目前存在地还是以未依照合同约定履行、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产品本身不合格等一般情形下的“有因退货权”;即使是已经基本等同于无因退货权的相关法规,在取消诸多限制性条件的同时,仍然附加了“尚未使用过”的限制条件,这随之带来的问题是:如何认定“尚未使用”,是以“未投入实际使用”还是以“尚未拆封,包装完好”作为标准?另外,在前述众多细致问题尚未有所规定的同时,如何对网购环境中的消费者无因退货权制度进行合理规制则更是一个尚未涉及的新领域了.

三、完善我国网购环境下消费者无因退货权制度的若干建议

(一)相关法律规范的完善

基于上述的不足分析,显然完善的第一步应该落实在提高立法的层级与效力上,应该通过法律层面对该制度进行详细规定.具体而言,“应该充分利用已有的法律体系,做好既有规则的衔接和协调,保持现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与稳定性.”首先,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利用专门的章节对网购环境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进行规定,并在其中明确纳入无因退货权制度的内容;其次,由于无因退货权制度涉及了合同意思表示理论与合同效力问题,所以应该对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其中德国《民法典》的有关撤回权制度X的规定值得我们借鉴学习:在对于行使期间以内,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订立的合同的状态的认定,构建了待定有效的模式:消费者的意思表示自始有效,即只要双方约定合同订立时双方的履行请求权即产生,但在消费者于法定期限内撤回该意思表示,则其就不再受意思表示约束.因此,待定有效模式“可以归入可撤销类型等该撤回具有溯及力”,“在撤回权情况下,虽然不需要意思瑕疵这一要件,但需要法定类型这一前提,法定类型免除了消费者证明意思形成瑕疵的义务.在法定类型情况下,意思表示瑕疵为法律所推定,且不可推翻.”当然,德国撤回权制度并非只是针对网购环境下的消费者而设立,其同时还涉及其他几种可能影响消费者意思形成的特殊合同订立的情形,是一个体系化的构成.我国《合同法》的修改也不能仅仅为应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所带来的纠纷解决而盲目操作,比较可行的路径应当是在其第54条关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条款中,增设“(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撤销的合同情形”的表述.

(二)无因退货权的行使期间应当明确

该期间是一个除斥期间.一般而言,消费者如果不在该期限内行使取消合同的权利,则消费者不能再行使退货权.所以应该予以明确,但是应该确立几日期限的问题,笔者认为不宜过短,否则不利于无因退货权的行使,但是基于对经营者信赖利益的保护,该期限也应当符合所谓一般理性人“冷静考虑所需的时间”,就目前的立法来看,既然针对直销产品的行使期间可以规定为30日,结合实践中一些企业的做法,对于网购环境中的无因退货权规定为30日亦是可行的一种选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律将30日的期间明确予以规范,则意味着该期间为经营者与消费者在订立合同时向后者承诺的确立期间的最低要求,经营者应当至少在此标准至上与消费者订立合同,负责视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视为无

关于网络购物环境中的消费者无因退货权制度的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格式范文
关于消费者论文范文集
效合同.

关于期间的起算,一般应当以消费者收到经营者发送的货物或者消费者开始接受有关服务之日起计算,但是该起算点有可能得以另外确定,其条件是如果经营者不提供与网购经营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时,该期间得以自动延长.

(三)经营者对于无因退货权的告知义务也应当加以规范

如果我国法律明确规范了无因退货权制度,作为经营者即应当负有向消费者告知其在退货方面享有的权利,在网购环境中同样如此.对于告知义务的履行,应当规定采取书面的形式,以及准确无误地让消费者从中获得关于行使相对人、期限起算点等信息,如果经营者没有履行此义务或者告知不适当的话,则应当引起无因退货权行使期间延长的法律后果.

(四)对于无因退货权的合理限制

除了以除斥期间作为一种限制以外,对

1 2

关于消费者电子商务论文摘要,关于网络购物环境中的消费者无因退货权制度相关论文范文集参考文献:

消费者心理学论文
益艰难.随着消费者购物习惯的转移,传统企业转型自。个人简历模板下载,消费者心理学下载简历模板下载础理论知识,并通过实际的调研和数据分析,掌握消费者心理与其消费行为之间的必然联系。

消费者心理论文
消费者心理学下载浙江4运输保险0084运输保险120085再保险学0085再保险学130086风险管理0086风险管理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心。

消费者心理 论文
消费者心理学下载浙江4运输保险0084运输保险120085再保险学0085再保险学130086风险管理0086风险管理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心。

消费者心理分析论文
院体。中学生学习心理障碍的分析"参评论文",新形势下中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与教育策略,钟山县第二高级中学石莉华,邮编542600电话:15878453271qq572937018,电。

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
将择优由《辽宁科技大学学报》,《过程工。消费者心理学下载浙江发,高等数学(二),中国城市史,日本旅游文化,美,加旅游文化,欧洲旅游文化,环境保护学,诗文鉴赏与楹联掌故毕业论文毕业论。

购物网站设计毕业论文
统,网络设备管理与维护,网络技术基础,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安全,网络操作系统网站程序设计员,网页设计师,网站建设工程师,网站,网站,网页界。定制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设计(论。

购物网站毕业设计论文
统,网络设备管理与维护,网络技术基础,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安全,网络操作系统网站程序设计员,网页设计师,网站建设工程师,网站,网站,网页界。定制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设计(论。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
固有的局限。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促使发展经济学不断变化们在对新制度经济学开山鼻祖科斯论文的详细考察中发现,“其研究方法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仅仅研究现实的经济现象,不仅研究的对象。

制度经济学论文
展的过程中传统的经济学理念也。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促使发展经济学不断变化们在对新制度经济学开山鼻祖科斯论文的详细考察中发现,“其研究方法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仅仅研究现实的经济现象,不。

财务会计制度论文
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财务会计本科论文68324/1814财经法规与道德468204/1715*财务会计10180906/184。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123456789@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