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镇居民收入差异动态分析_贸易经济论文

时间:2021-06-11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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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陕西省城镇居民2007~2014年间收入状况进行了动态分析。首先从收入水平、来源、结构差异方面做了分析;其次从行业、等级、结构对收入差异进行了分析。结论表明:虽然陕西省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在不断提高,差距仍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关键词】收入差异结构差异动态分析

一、引言

人力资本一直以来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焦点,人力资本因素对收入影响起着决定性作用。然而,作为居民收入重要来源的人力资本,却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居民在人力资本获得上存在不小的差异性,进而导致了收入差距的存在。随着陕西省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在不断提高,但其差距还是存在继续扩大的趋势。本论文主要是关于陕西省城镇居民收入差异的动态分析,主要从收入来源、收入结构与收入等级分别进行动态分析。

二、陕西省城镇居民收入状况动态分析

(一)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概况

2013到2014年陕西省各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都有显著提高。经济的增长不仅和地理位置有关,还和当地自身所处的环境有关。陕北地区榆林、延安两市,2013和201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都有所增加,说明当地的经济在不断地持续发展。陕南地区安康、商洛、汉中三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最快的是商洛,增长了11.1%,增加值最高的是安康,增加了2478元;关中地区增加值和增长率最快的分别是宝鸡和宝鸡市和铜川市,分别为3051元和11.2%,可见陕西省近年来欠发展市区的经济有了好转。

(二)城镇居民收入来源比较

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不同收入阶层收入的主要来源,约占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其次,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是转移性收入;在不同收入阶层居民中经营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的贡献率较不明显。相对于这五个收入阶层,中等收入阶层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其可支配收入份额较高,在2013~2014年期间,基本维持在64%左右波动;2013年低收入阶层居民财产性净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份额相对其他收入阶层居民较高约为9%,但近年来呈现下降的趋势,2014年已降到7.77%。相比中等以下与低收入阶层居民各种收入来源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份额差距并不明显,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所占比例基本维持在61%与16%上下波动;2013年占份额最高的是高收入阶层工资性收入,其所占份额为64.61%;然而,2014年是五个收入阶层中最低的占56.87%。

(三)城镇居民收入结构差异分析

通过计算2007~2014年陕西省城镇居民收入结构相似系数和变动系数,其结果表明收入结构相似系数都在0.991水平之上,接近于1,说明城镇居民在收入来源结构上并无显著差异。以五年计划作为划分时点,计算得出“十一五”期间低收入、中低收入、中等收入、中高收入、高收入阶层居民收入结构变动系数平均值分别为0.08、0.05、0.04、0.04、0.05,其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结构变化较为明显,次之是中低收入和高收入阶层居民;而在“十二五”期间低收入、中低收入、中等收入、中高收入、高收入居民收入结构变动系数平均值分别为0.12、0.13、0.10、0.10、0.10,其中低收入和中低收入阶层居民收入结构变动较为明显。

三、陕西省城镇居民收入差异动态分析

(一)不同行业收入差异分析

从陕西省部分行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2013~2014)可以看出,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是工资收入较高的行业,最低的行业是住宿和餐饮业。2013年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与住宿餐饮业工资比值高达2.5,这一数据在2014年扩大到3.0。2013年工资比值超过2.0的行业有电力、煤、水等生产供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地质勘探业以及金融业。工资比2014年高于2.0的行业仍然是电力、煤、水等生产供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地质勘探业以及金融业。

(二)收入等级差异分析

从陕西省城镇不同收入层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据可以看出:陕西省城镇居民201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4365.76元,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10237元,各收入阶层的可支配收入都出现不同幅度的提高。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高收入户,达到21184.25元,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然增加,但只有4306.57元。数据已经显示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出现了不平衡,高收入户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低收入户的4.75倍,2014年这一比值高达4.92。

(三)收入结构差异分析

2014年陕西省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来源结构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836.7元,较上年增长10.2%,增加了1465.2元。各种收入来源的增速相比于2013年,工资性收入增长最多。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主要得益于全省经济不断快速增长,部分企事业单位效益有所提升,职工工资、奖金提高。增长率最高的是财产净收入,这与物价因素导致劳动力市场价格上涨密不可分。实际上,一直以来工资性收入是陕西省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虽然其他各项收入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对收入结构的贡献比率都非常低。

四、结论及建议

以上分析表明,虽然陕西省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在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呈持续扩大的趋势。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由于地理位置、历史原因造成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二是个人因素;三是收入分配领域市场化和行业差异形成了收入差距。

针对以上分析,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第一,加大在初次分配中劳动者的收入份额,增加工资性收入;第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进行收入再分配;第三,加强行业的监督与监管体系,疏通市场流通渠道。

参考文献

[1]王小鲁,樊纲.中国收入差距的走势和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研究.2005,(10).

[2]刘润芳.我国人力资本与居民收入分配统计研究[M].科学出版社2014.12.

[3]李晓宁.陕西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衡量与协调对策研究[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2014(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16BTJ012);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项目编号15JK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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