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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类论文范文文献,与幼师职考试江苏省实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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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鉴定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哪些部门提供

(1)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

(2)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

(3)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

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

56.如何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高校和各地一般都设有普通话测试站,在校学生可以到所在高校测试站测试,未设普通话测试站的高校的师生及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省辖市测试站就近测试.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生活或学习地参加普通话测试.

六,过渡办法

57.过渡办法的期限多长

为实现省考和国考政策的顺利对接,我省从2016年起到2016年年底,完成从省考到国考的平稳过渡.

2017年开始,除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外,其他人员和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的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均应通过国家教师资格全部考试项目(笔试和面试),并提供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

58.参加过省级补修考试,取得了两门考试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过渡期内如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2016年和2016年,取得原江苏省考两门考试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和其他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认定机构指定时间内,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非全国统考人员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申请,到认定机构指定地点确认,并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通过且其他材料齐全后,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59.参加过我省补修考试,还有一门成绩仍然在有效期的人员,是否可以补考

可以再参加一次我省于2016年3月(报名时间放在2016年12月初,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考试大纲和考试形式与改革前相同),以后我省不再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补考成绩有效期至2016年12月.无单科合格证的人员不得报名,否则成绩无效.补考合格后,认定流程同第58条.

60.参加过我省补修考试,还有一门成绩仍然在有效期的人员,2016年如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2016年,只有一门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全部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61.参加外省自行组织的教师资格补修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过渡期内可以在我省申请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吗

不可以.

62.符合过渡条件的考生能否同时申请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我省过渡条件的考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但不能凭国家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书申请各认定机构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也不能凭我省教育学,心理学免考条件申请参加国家教师资格面试.

63.符合过渡条件的考生如果申请教师资格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是否还要增加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证(成绩证明)

(1)如果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则不需要增加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证(成绩证明).

(2)符合过渡条件并通过非全国统考途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如果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相同或相近学科目录见附件1),仍应提供申请任教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证书(成绩证明).自学考试主干课程目录见附件2.

64.符合过渡条件的考生如果需要加考的自学考试科目已在高校学习过,是否可以再申请免考如果可以,怎么申请

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需加考的课程已在高校学习过并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的免考规定,可以按程序申请免考.凭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盖章确认的免考审批表,作为申请人加考课程合格的证明.

申请时间:每年有两次集中报名时间(目前为5月25日—5月29日和12月1日—12月5日). 申请流程:申请人通过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zxks.jseea.)自行下载或前往当地自考办打印《课程免考及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向当地自考办申请免考.申请时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证明原件(原毕业学校学籍卡复印件并加盖教务处红印)办理.具有自学考试考籍的考生的《课程免考及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将在五个月后公布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zxks.jseea.)上,无自学考试考籍的考生的《课程免考及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请与当地自考办联系具体领取方式.

65.符合过渡条件的考生如何确定自己所学专业与申请学科一致或相近

研究生目录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详见:moe.gov./publicfiles/business/files/moe/moe_834/201605/xxgk_88437.),本科目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6年)》(详见:moe.gov./publicfiles/business/files/moe/s3705/201610/xxgk_143152.),专科目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详见:moe.gov./publicfiles/business/files/moe/moe_307/200505/7458.),其中申请学科应与对应二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此二级学科(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专业类)目录内的其他专业视为相近专业.

考虑到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特点和专业复杂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指未列入中学段笔试和面试的学科)教师资格的相近专业,可放宽至一个学科门类内专业(与申请学科同一在个学科门类内).

具体认定工作和部分有特定指向的专业由各认定机构把握.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66.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健全教师管理体制,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目的是通过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加强在职教师考核,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

67.所有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都要定期注册吗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都要注册:

(1)全省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地方教研室,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可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3)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批准设置的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中专门从事中专层次教学的在编在岗教师.

经省教育厅同意,各地可根据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技工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民办普通中小学,民办幼儿园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在岗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其他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不在注册范围.

68.未列入注册范围的人员是否证书就没有用了

不属于注册对象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包括高等学校教师不参加定期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按目前的政策仍然有效,相关人员今后仍可以使用其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此类人员到符合注册条件的岗位工作后,则需要执行定期注册制度的相关规定.

69.我省今年何时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

我省今年在常州市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我省注册受理期是每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

70.我省何时全面推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将根据国家要求,在常州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

71.列入注册范围的人员,如果不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者不符合注册合格条件的,怎么申请注册

列入注册范围的人员,无论是否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是否符合注册合格条件,都必须如期申请注册.无任何教师资格证书的直接注册不合格.其他人员无故逾期不申请注册,注册机构需将其个人信息录入定期注册系统,并作出注册不合格的结论.

72.尚在试用期人员是否需要申请定期注册

首次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于最近的注册受理期内申请首次注册.

73.首次注册需要进行体检吗

暂不需要统一体检,由所在学校根据近年体检情况出具身心状况可以继续从教的证明即可.

74.什么是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需要资格证书和任教学科一致吗

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注册时,对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实际任教学科暂不作一致性要求.

75.有两本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注册了一本后,其他证书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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