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的影响及其审计对策

时间:2020-09-09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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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集中核算,是指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纳入政府专门机构(以下简称“会计中心”)进行集中核算的会计工作组织管理形成。建立会计集中核算体制的原理,是单位资金使用权和管理权相分离,其性质是会计管理方式的改革。一、会计集中核算的和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一是会计代理制原则。其基本内容是,单位不再设置会计机构,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只设报账员。单位的会计工作,由会计中心安排人员在会计中心集中办理。二是单位财务主体资格不变原则。其基本内容是,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不变,单位原有的资金筹措渠道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三是单位资金由会计中心管理原则。其基本内容是,取消单位所有的银行帐户,在会计中心的银行基本帐户下设立单位的分帐户,对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单位的资金拨付和经费支出报帐事宜,需经会计中心同意后,由报帐员在单位的银行分帐户上办理。四是会计中心负责单位会计工作原则。其基本内容是,单位的各项支出审批、凭证审核,以及会计资料的收集、立卷和保管由会计中心负责。会计集中核算与审计的关系,通过以上我们可看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只是会计工作的责任发生了转移,没有改变单位的财务主体资格和财务责任,也没有改变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因此,无论是对纳入单位新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还是对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以及会计中心相应的会计责任,都离不开政府审计的监督。二、会计集中核算对审计的1.对审计对象的影响。由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没有改变纳入单位的财务主体资格和财务责作,也没有改变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只是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部分发生了转移;所以,纳入单位作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被审计对象的地位没有变化,单位负责人作为责任审计的被审计对象地位也没有变化。根据《审计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的机构和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都应当接受审计监督,根据中央两办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在会计集中核算后;政府审计不仅要把纳入单位作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审计对象,把单位负责人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对象,同时还要把会计中心纳入审计监督的对象。2.对审计目标的影响。会计集中核算影响到单位部分会计责任的转移,相应的影响到审计目标的调整。新修改的《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有责任”。一方面,会计集中核算,与原有会计管理形式相比较,使得单位原有的会计利益的一致化和会计责任的完整化格局被打破。主要是会计和出纳入员不再是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会计工作,而是依法、独立的行使会计工作职责,如果出现了会计监督不力、核算不规范、甚至出现违反会计法和审计法的行为,会计中心及其有关会计人员要承担相应的会计工作责任,这种责任是不能推脱的。另一方面,会计集中核算,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被审计单位及其单位负责人仍然负有完全责任。如果单位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提交虚假的会计资料,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核算不准确;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则应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如果对审计结论的真实性造成了影响,还要承担审计法律责任。因此,在审计中,审计不仅要查清被审计对象的会计责任,还要分清会计中心的工作责任,任何否定相应会计责任的独立性,或者否定会计责任的联系性,都不能算作完整的审计。因此,会计集中核算后,政府审计应当及时调整审计目标。3.审计内容和重点的影响。审计目标决定审计内容,会计管理方式决定审计重点。由于会计集中核算运作存在着阶段性,决定着审计在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会计工作移交阶段。审计要把纳入单位的财产清理、财务清理和会计移交手续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同时按照政府要求,审计要担任好会计移交工作的“监交人”。会计中心动作初期。审计需要针对会计、出纳不在纳入单位工作,身份发生变化,情况不熟悉,会计核算与单位财务脱节,会计核算不准确的加强三个方面的监督一是要围绕与单位职能相关的专项资金和重点问题开展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国家经济政策的情况;二是要围绕单位预算内外收入开展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情况;三是要围绕单位各项支出以及发放津补贴开展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有关会计集中核算纪律的情况。会计中心稳定运行时期。审计对要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其目的是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保障会计集中核算体制的健康运行。4.对审计方式和的影响。由于会计集中核算,与原会计管理模式比较,开展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在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增加了会计中心这个中间环节,它使得审计程序执行环节增加,审计的方式和方法的调整。如,会计资料的收集和取得。审计方案的制定、审计准备、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形式、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下达方式、审计罚款资金的收缴,、审计意见和建议的督促落实方式、审计的工作方法等都带来了影响。对此,政府审计及其审计人员需要更新观念,增强开拓创新意识,一方面要依照审计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计,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新的审计模式和审计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为会计改革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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