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证券化探讨

时间:2021-02-25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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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产业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证券化在国内面临广阔的发展机遇。本文对新能源发电产业和资产证券化的现状进行了简要介绍,对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证券化的优劣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以供行业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新能源发电;资产证券化;研究;建议

1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证券化概述

近年来,在政策的大力扶持和市场的吸引下,新能源发电产业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据统计,从2006年至2019年,全国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分别从259万千瓦、8万千瓦增长到2.1亿千瓦、2.04亿千瓦,增长倍数分别达到81倍、2550倍,装机容量超过全部发电装机的20%。2019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量分别达4057亿千瓦时、2243亿千瓦时,分别占全部发电量的5.5%、3.04%。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风电和光伏装机大国,风电发电能力占比世界1/3,光伏发电能力占比世界1/4。随着能源转型战略的逐步实施和产业逐步摆脱补贴进入平价时代,新能源发电将在我国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发展,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也将更加凸显。“十四五”是我国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关键时期,也是新能源产业的战略机遇期,大力发展新能源发电产业将为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的目标奠定基础。为解决新能源发电产业融资困境,国内企业在创新融资模式及产品方面开展了多方面的探索,资产证券化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所谓资产证券化,就是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Securities,ABS)的过程。截至2019年末,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累计发行4088单ABS产品,累计发行规模79529亿元,存量规模39070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发行1435单,同比增长51.69%,发行总规模23479亿元,同比增长16.69%。具体到新能源发电项目,就是建立以新能源电站资产为主的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具备流动性、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自由买卖的证券。

2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证券化的优劣势分析

2.1主要优势

2.1.1基础资产优良新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后,电费收入相对稳定,项目运营期较长,能够形成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满足证券到期本息兑付需要。因此,新能源发电项目属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天然优良基础资产。2.1.2拓宽融资渠道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金额大,资金需求旺盛,而银行的融资门槛较高、贷款规模有限,普通企业难以获得足额贷款资金。运用资产证券化的手段,企业将存量项目未来的电费收入变现,用于新项目建设,从而降低了融资门槛,拓宽了融资渠道。2.1.3降低融资成本作为一种直接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可以减少融资过程中的各类费用。同时,企业信用等级越高、项目质量越优良,对应的证券评级也就越高、发行利率就越低,从而降低融资成本。2.1.4优化财务结构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金额大、回报周期长,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持续承担着项目建设形成的大额负债,资金长期处于偏紧状态。通过资产证券化,企业可以盘活存量资产,缓解资金压力,还可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优化财务报表。2.1.5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营虽然兑付证券本息的资金最终来源于新能源发电项目的电费收入,但投资者并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运营管理。在保留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情况下,企业能够充分发挥积极性,自主开展经营决策,有利于项目持续良好运行。

2.2主要劣势

2.2.1发行人和投资者信息不对称在经历了重组现金流、构建资产池、设立SPV、出售资产、增信、评级、销售等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后,投资者面对的是经过包装处理的标准化证券产品,对于基础资产所涉及新能源发电项目的真实信息,并不完全掌握,由此可能导致投资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或导致不敢投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无法顺利募集。2.2.2资产现金流可能出现波动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运行容易受昼夜交替、天气状况、季节变化等自然因素影响,也会受到电网消纳、调度、检修、操作故障、电费结算等人为因素影响,可能出现某一时点或时期内电费收入不及预期的情况,导致基础资产现金流波动,影响证券本息的兑付。2.2.3对企业评级和增信的依赖较大项目现金流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与核心,资产证券化的原理、流程和目标等,都是围绕项目现金流而展开。对证券化产品的评级、定价、估值等,应基于新能源发电项目本身,回归资产证券化的本质。但在实际操作中,市场更看重的是发行人的评级以及产品增信手段,对资产质量以及项目本身的运营管理情况关注不够。

3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证券化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3.1面临的机遇

3.1.1新能源平价上网加速资产证券化进程长期以来,新能源发电深受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问题的影响,项目现金流持续处于偏紧状态,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经营压力,也对通过资产证券化手段盘活资产形成了限制。国家补贴退坡和平价上网时代的到来,为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证券化提供了新的契机。最新政策明确,“将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2018年底之前核准但2020年底前未完成并网的、2019年至2020年底前核准但2021年底前未完成并网的以及2021年起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国家不再补贴。光伏发电方面,将上网电价作为光伏发电项目的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价低者得规模,每年发布竞价结果,当年无法全规模并网的项目,2季度后自动取消补贴。新能源发电项目的电费收入不再依赖国家补贴,一方面有利于证券化产品定价和明确预期收益,另一方面促使企业加强项目建设成本控制和运营维护,从而增强了证券化的可操作性,提高了基础资产质量和证券化产品的市场接受度。3.1.2监管政策鼓励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证券化2019年1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电网企业承担收购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的电量收购责任,按项目核准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2019年4月19日,证监会发布《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三)》,明确国家政策鼓励的行业及领域的基础设施运营维护,以及供电等市政设施所形成的债权或者其他权利,可作为基础设施收费等未来经营收入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现金流来源。监管政策对于购售电期限和基础资产的明确,有利于防范业务风险、规范市场运作,为新能源发电项目实施资产证券化提供了有力保障。3.1.3绿色金融的大力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我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绿色金融在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中的重要作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大力支持绿色金融发展。2019年,我国境内外总计发行贴标绿色债券或资产证券化产品3610亿元,同比增长34.4%,其中清洁能源领域347亿元,占比16%;发行非贴标绿色债券中有5582亿元投向各类绿色项目,其中清洁能源领域1295亿元,占比23%。截至2019年末,我国境内外累计发行绿色债券(含资产证券化)545只,发行总规模超过1.1万亿元。新能源资产证券化作为绿色金融的典型产品,必将在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发挥更加重要和独特的作用。

3.2面临的挑战

3.2.1基础资产及证券化产品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为了分散风险,资产池内会放入不同的项目,但这也会带来整体投资收益水平的降低。如果项目运行情况较差或者企业有意对劣质项目粉饰包装,则将严重影响基础资产的质量,可能导致投资者出现损失。同时,对证券化产品进行定价也是一项难题,既要控制发行成本,又要满足投资者收益预期,还要与风险程度相匹配。如果定价失准,资产证券化可能难以有效实施。3.2.2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政策、法律、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目前,关于资产证券化的政策文件已出台不少,但多为部门性的规定,可能遇到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情况,如证券化产品的真实出售等,导致政策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受到影响。同时,现有法律法规的条款相对宽泛,存在一些瑕疵,如SPV破产隔离时的法律主体资格等,对于具体操作的指导意义较为有限。此外,资产证券化在产品发行、流通、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尚不健全。3.2.3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较高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和迅速发展,各类金融产品之间的关联程度不断加深,流动性不断增强,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也在不断累积。近几年,国内发生了一系列债券违约事件,显示了金融风险管控形势的复杂严峻性。作为一种典型的金融产品,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证券化也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影响。

4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证券化建议

4.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政府应综合采取投资、财政、税收等手段,加大对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支持力度。如在有关产品的审批方面,可进一步降低发行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发行效率;对成功发行的企业,按照统一标准,根据募集金额、发行利率等因素,予以不同程度的财政补贴,降低发行成本;对基础资产及募集资金所投项目的运营收入、金融及辅助机构相关服务收入予以税收减免、抵扣等,增加证券化全链条收益。

4.2完善法律及制度体系

对于新能源发电资产证券化法律和制度体系的建设完善,应从国家整体层面进行考虑。一是有关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在制定各项政策、规章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对其他相关部门、领域的影响,避免出现各自为政、政策冲突的情况。二是在出台各项政策、制度时,要做好同证券法、物权法、信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对于法律中不够明确的事项,尽可能在政策制度中落实落细。

4.3提升基础资产及证券化产品质量

企业作为发行人,要将主要精力放在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运营管理上,加大成本管控力度,加强项目建设维护,不断提升基础资产质量,为证券化业务提供良好的资产来源。金融及辅助机构充分履职尽责,在构建资产池、产品设计、定价、增信、法务、销售等方面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市场提供优质的证券化产品,推动金融市场供给侧改革。

4.4创新资产证券化模式

当前,金融市场加快发展,科技飞速进步,给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证券化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可以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运营状况、电费收入情况进行全面实时的监控,改变了投资者以往面临的信息不对称局面。积极引入VC、PE等风投机构,加大对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证券化方面的投入。通过“互联网+”等新业态,降低投资门槛,减少中间费用,畅通大众投融资渠道,开辟更广泛的筹资来源。

参考文献

[1]刘岩昊.新能源电力资产证券化运作的相关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2015.

[2]宋晓华,周钰莹,李斯仪,等.新能源电力PPP模式资产证券化定价方法及策略研究[J].智慧电力,2018,46(09):59-65.

作者:李腾 单位: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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