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中货币中介性质的再认识

时间:2021-06-23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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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人们谈论到货币的中介性质时,首先想到的是作为交换的一般等价物,进而会将货币指认为一种单纯的中介物。这样的认识一部分是受到西方传统政治经济学的影响,而另一部分是由于对其缺乏深入的哲学反思。通过仔细研读《资本论》第一卷及其部分学者的研究,我们发现《资本论》中货币的中介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来自黑格尔哲学体系里中介概念的影响,而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辩证法之精髓的合理运用,使得其并非如当代西方经济学视域中那样孤立或静态地看待货币的中介性质,而是以联系、辩证、动态的宏大框架将货币的中介性质呈现出来,进而完成资本逻辑的建构。

关键词:黑格尔;中介;货币;资本论;

当提到中介(或称媒介)时,就其特定的概念而言,一般指的是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内部对立两极之间起居间联系作用的环节。作为一种环节,它注定时常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之中,非此即彼地兼带有扬弃者和被扬弃者所固有的双重特点。现实生活中,谈及中介,人们也常会从关系和物质两个层面二元地来看待。从关系层面来看,中介在认识论中沦为了一种中介思维方式,进而在事件中起到了桥梁或者过渡的作用。从物质层面来看,中介成为了一种物化现象,甚至被等同于是中介物,例如经济生活则需要通过特定的商品、货币、契约作为中介来完成交易。正是基于这一物质层面的认知,当被追问到什么是“货币”时,很多人都会指出它是一般等价物,它是作为商品的中介。这一“正确”答案的来源显然是来自于《资本论》中对货币概念的高度凝练,然而《资本论》中的马克思是否仅仅将货币看作是单纯的中介物,对货币的中介性质值得我们做出哲学反思。

一、黑格尔哲学体系里中介的性质

《资本论》中的马克思究竟受到了黑格尔多大程度的影响,是学界经常讨论的重要问题。多数学者都从“合理内核”出发,认为马克思吸收了黑格尔哲学体系中辩证法的精华,凝练出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科学方法论。这一共识固然合理,但就细节部分还有不足。美国马克思学学者诺曼莱文(NormanLevine)对此进行了细化,提出了马克思对黑格尔的两次借用:第一次借用发生在1836年到1848年,他主要借用了黑格尔的劳动理论和异化理论,标志着对黑格尔理论的消化和吸收阶段。第二次借用发生在1848年到1883年,他将黑格尔的逻辑体系作为框架,运用其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新看法重新转变了架构,标志着对黑格尔理论的运用阶段。1《资本论》中马克思关于货币作为中介的看法,本质上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再运用。因此,重新回到黑格尔的理论体系中发现中介的形而上学本质,有助于我们还原《资本论》中货币中介性质的真意。黑格尔理论体系的基石就构筑在其整个哲学体系秘密的发源地———《精神现象学》和其整个哲学工作的起点———《逻辑学》之中,他在那里对“中介”概念作出了十分重要且内涵丰富的三种形而上学的阐发:

第一,中介不是中介物,而是中介活动。这一点在《精神现象学》中有过经典的阐释,作为《逻辑学》的导言,黑格尔意图通过展现精神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而证明到达“科学”的正途。意识最初需要经历的是简单而直接的感性认识,当超越了感性确定性之后,在知觉的共相里如何把握事物之间各种属性的根据或本质就成为了关键,这个时候就需要“力”的登场。在《力和知性,现象和超感官世界》一章中,所谓的力是以中介形式而存在的运动,是具有能动性的力量。“可是力本身毋宁就是那些作为质料的诸环节借以持存的共同媒介;换句话说,力已经外在化它自己,而那据说是从外面诱导它的它物,实际上就是力自身。所以力现在发挥了的质料之媒介而存在。”2力在本质上是以中介为核心的运动,而质料的中介形式仅仅是它静态的暂时存在。黑格尔通过阐发力的运动,进而展开了中介的运动规律。“换言之,各种质料一方面被设定为独立的,另一方面又直接过渡到它们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又直接过渡到一个展开过程,这个展开过程又重新返回到那个收敛过程。”3力的运动既需要展开,也需要统一。在实体即主体的统摄下,实体也具有了一收一放式的力的运动,故而会在一个环节保持有质料的性质,在另一个环节又表现出独立存在之质料的消失。那么能动的实体之属性就在此充当了中介的角色,将不同的样式给聚合起来,又以新的样式呈现出去。脱离了运动,我们单纯地说某物是中介,在黑格尔看来这显然是不恰当的,只有在力的运动中,在样式的变化中,我们才能够发现作为中介的实体之属性,作为中介的力之存在。因此,中介天然地是一种活动,而非静观之物,需要在运动中才能够把握。

第二,中介并非是对立面之外存在着的“第三者”,而是对立面互为中介。“但事实上力既然必然地外化它自己,则它在自身中已具有那被设定为他物的东西了。”4力在把握事物的诸属性和规律时,并非是直接的直观,它必然要通过一个它物。但一提到作为中介的它物,很多人都会天然地去设定出一个外部存在,认为中介是超越于认识对立地面的“第三者”。可黑格尔恰恰不是这么认为的,在其体系中,任何事物都即是自在存在,又是自为的存在,力的运动即包含着特殊性,也包含着普遍性。力作为运动着的中介,本身就是一种自我扬弃的存在,而不是被它物所抛弃的躯壳。“这两种力作为自为存在的东西而存在;但是它们的存在是这样一种相互间的辨证运动:它们的存在纯粹是一种被对方所建立起来的存在,这就是说,它们的存在具有消失的意义。”5按照黑格尔的中介观理解,彼此相互接触的中介一定是在对立面中相互建立起来的,例如力被二分为吸引力和排斥力之后,吸引力可以作为排斥力的中介,而排斥力同样可以作为吸引力的中介。将中介看作是作为它物的“第三者”,在力的概念中只不过是一种“中介幻觉”。黑格尔敏锐地再次指出:“它们作为两极端,并不是本身固定不移的东西,它们只是通过外表的接触凭借共同的媒介相互把一个外表的特质转移给对方;而它们之所以存在,只因为它们存在于这种媒介之中,存在于它们的相互接触之中。”6

第三,中介不是单向度的回返,而始终是双向度的运动。吸引力与排斥力作为力之运动中的两个环节,前者具有主动性,作为诱导者而存在,后者具有被动性,作为被诱导者而存在。“但实际上,由于诱导者在本质上就是两个环节之间的更替过程,而且本身就是力,所以只要当他被对方诱导着进行外化,它才是一个普遍媒介,同样,也只当有它被对方诱导,它才是一个否定的统一体,才是一个诱导者,才会诱导着力返回到自身内。”7双方互为对立又互为中介,一方为另一方所扬弃,通过形式与内容的不断变换将现象呈现给知性,进而把现象中所表现出来的规律称之为力(重力、万有引力等)。这样看来,透过力的运动,其中介轨迹就不是单向度的线性递进,而是双向度的螺旋上升。在《逻辑学》中面对康德的物自体,黑格尔一方面批判了不可知的物自体的纯粹主观性,另一方面借以批判康德对力的认识而应一步阐发出关于力和中介的辩证思想。在康德的物质构造论中,引力就是引力,斥力就是斥力,仿佛是两者无关的东西,黑格尔针对这种机械的观点批判道:“这种认识仅仅涉及外在性,它假定了运动在物质外面已经呈现,并不想把运动当作某种内在的东西来把握,在物质中去理解运动,于是物质也就被看作是自身不动的、呆滞的了。”8在黑格尔看来,理解物质中的力,要从运动中去把握物质,而不是在物质中来把握力。“康德虽然曾明白地再三叮咛说,我们决不可认物质为独立存在,好像只是后来偶然地具有刚才所提及的两种力量,而是须将物质认作纯全为两种力的统一所构成。”9在黑格尔的物质构造中,引力即是斥力,斥力即是引力。只有通过引力与斥力的相互转化运动,才能够使得我们在现象中把握物质。中介作为转化与过渡的环节,必然是一面是朝向斥力,另一方面是朝向引力。

二、传统理论视域下对货币中介性质的三种误认

当我们在理解《资本论》中的货币概念时,通常都会遵从经验思维范式在理论经济学视域下的相关概念来看待货币的中介性质,特别是当《资本论》被单纯地作为一部经济学着作时更是如此,这样做的后果往往会导致对中介性质产生误认。西方传统政治经济学中许多概念都具有前定假设,例如经济人的假设会把现实的人安排为一种天然理性的人,货币的假设会被量化,孤立化,仅仅变为人手中的独立于其他商品的它物。在现实社会中我们知道,绝对理性的人和绝对独立的货币是不存在的。西方传统政治经济学的局限性不仅在于他们所理解的货币及其经济活动仅限于对货币转换流程的肖像化实证描述,更在于抛弃了运用思辨思维范式对货币的理解。不断地用量化的数学模型构建起来的大厦,只会让这些概念天然地形成一种认知屏障,阻碍我们进一步去认识相关哲学内涵,正如张雄教授所言:“可是经济学家往往把哲学家的理念批判视为‘货币幻觉’;而经济学家对货币经济的积极打造和单向度的肯定,往往被哲学家视为认知上的短视。”10只要这种“货币短视”不被驱除,我们就无法拨开重新认识《资本论》中货币中介性质的迷雾。在“货币短视”中,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点的误认:

第一,前视误认,即货币作为中介被看作是单纯的质料物。这一层误认主要发生在经济学领域内,以货币金属论者为代表。该派学者认为,货币的价值本身由构成货币的材料价值所决定,进而货币作为一种中介在商品流通中起作用的部分仅仅在于货币的质料性,即以金属或者纸币为代表的货币中介才是其真正有价值的存在。的确,从货币漫长的演化史来看,它不仅经历了以龟背、刀、布、银、金等自然物为代表的自然质料存在,也经历了以铸币、纸币等人造物为代表的人为质料存在。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质料形式的货币存在将在未来信息技术革命的浪潮中逐渐消失,成为电子化的符码和符号,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符号化货币已经预示着货币质料化消亡的一大趋势。货币的形态永远是变动不居的,仅仅用前视的视角来看待货币,直观地抓住它的形式和手段,没有看到它的内容和目的,这种去历史化的视域无法洞悉货币的中介本质。货币作为中介的存在,其本质上是一种具有实体化和主体化的符号,单纯的作为质料的“物体”显然是没有任何中介意义的。

第二,后视误认,即货币作为中介被看成是超越商品的“第三者”。这一层误认也主要发生在经济学领域,以货币名目论为代表,该派学说至今仍然占据着理论经济学的主流。他们否认货币的商品性和货币的实质价值,认为重要的不在于货币的质料内容,而在于它们的票面价格,货币只是由国家所规定的符号,是一种票券,只在名目上存在货币在商品流通中仅仅被看作是作为货币的货币,而非是作为商品的货币。脱胎于商品的货币,如今却被孤立化了。在这种观点的推导下,货币根本上脱离了其质料存在,相比于将货币看作是单纯的质料中介的看法,又陷入到了另一种极端,即货币幻觉(心理层面上人们仅对货币的名义价值产生反应,而对其实际价值毫不关心)。而提出过货币幻觉这一理论的美国经济学家欧文·费雪(IrvingFisher),本人也是一名货币名目论者,经济学界着名的费雪恒等式就是效法牛顿的经典力学,将货币的中介性质给量化,公式化,神圣化。在牛顿的经典力学公式中,F(力)等于M(质量)乘以A(加速度),将物体完全量化,将速度完全形式化。在费雪的货币数量论经典公式中,M(货币量)乘以V(货币流通速度)等于P(商品价格)乘以Q(商品数量),将货币和商品完全数量化而不做质的考虑,将货币流通速度和商品价格完全形式化而不做内容的考虑。如果说牛顿经典力学中对物体的第一推动力是一个绝对形而上的设定的话,费雪恒等式中货币的绝对量化和交易速度(中介的换手速度)也同样是一个绝对形而上的设定,这样的设定固然能够极大推动相关理论的完善,但完全超越了货币的前视视角进入到后视,很容易就会栽进货币幻觉的漩涡之中。

第三,单向度的误认,即货币作为中介被单纯地看成是商品到资本的运动中的一个逻辑环节。这一层误认主要发生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一般来说,经过了思辨思维洗礼之后的货币中介观并不存在将中介看作质料物,将中介看作脱离质料联系的独立它者的看法,但是在资本逻辑的演进中却会犯一个错误,那就是将货币的逻辑演进看作是单向度的前进以突出其在资本增值中的特殊作用,从而忽视了由资本到货币到商品的反向运动。例如在苏联教科书体系中对资本形成阐释里,聚焦点都放在了阐释价值如何一步步成为货币形式,在货币作为中介形式的过程中,劳动力如何成为了商品,货币如何一跃成为了资本。这很容易对人们造成一种单向度的认识误区,认为货币的中介运动只会向资本运动方向上升,而不会向商品运动方向回返。现实中,但凡发生着资本增值的地方,就有货币转换为商品的运动,这已是我们身边在熟悉不过的现象了。事实上,单向度的误认,本身就是一种机械的形而上学视角,而前视和后视的误认,又是一种独断论的幻觉。只有我们将《资本论》从经济学的理论窠臼中拯救出来,用哲学的反思加以观照,在历史唯物主义辩证理性的光辉下才能够重现货币中介的本来面目。

三、重新认识《资本论》中货币的中介性质

《资本论》是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哲学批判和经济学批判的双重结晶,正如唯物史观的真正构建离不开对黑格尔的哲学观改造与应用,这一过程的结晶也同样离不开这一来自黑格尔的掠影。在《资本论》的开场中,马克思就利用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范畴序列和方法论依次论述了商品和货币,阐发了大量关于货币中介思想的看法。从《资本论》的行文结构和内容来看,谈论货币时部分地包含着商品,谈论商品时部分地包含着货币。例如在论述资本之生产过程的第一篇目里,商品和货币就被放在一起讨论。在论述商品流通的过程中,资本形态的变化同时也伴随着商品和货币的变化。马克思始终都能在经济的活动中,商品的运动中考察货币及其中介性质。这一点和黑格尔在其哲学思想中所包含着的中介概念格局是如此地接近,然而更为可贵的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精髓地合理运用,使得马克思并没有孤立地以“前视”或者“后视”的视野看待货币的中介性质,亦没有静态地将货币作为中介看成是商品到货币到资本的单向运动。而是始终在一种联系,辩证,动态的宏大框架来进行货币中介性质的构建,并在对资本逻辑的叙事中徐徐展开。由此看来,要重新认识到马克思《资本论》中货币的中介性质,关键在于认识到以下几点:

第一,单纯作为质料物的货币没有任何中介意义,要将其理解为特殊的社会历史过程。在《资本论》一开场,马克思就针对物的纯粹质料性产生了质疑,物难道在商品世界中就是完全的死物?“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11在马克思看来,物的纯粹质料性是能够使得一个物体成为有用物,而包含在有用物中的价值就是使用价值。单纯的质料性和单纯的使用价值并不是悬浮于空中的无根浮萍,对物的考察需要我们将其融入到社会历史环境之中,这便赋予了使用价值另外一种使命———即作为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脱离了社会历史环境,物的纯粹质料性完全是一种形而上的假设,只有作为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而存在的“物”才是商品世界中“物样态”的真实存在。由此商品具有了二重性的矛盾运动,在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对立中,在质的差别和量的差别中不断变换着形式与样态,当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过渡到一般价值形式之后,以货币形式而存在的商品就呼之欲出了。“在第二种形式中充当麻布的各种特殊等价物,而在第三种形式中把自己的相对价值共同用麻布来表现的各个商品中间,有一个特定的商品在历史过中夺得了这个特权地位,这就是金。”12货币的出场是作为商品中介的出场,它将相对价值形式以等价形式而呈现了出来,但是伴随在它身上的中介性显然不是单纯的质料性,它是特殊的社会历史过程,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及其生产关系下的价值矛盾运动的表现。作为特殊的社会历史过程,货币的中介性质其本身就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以导致我们很难去窥见它背后存在的关系运动。马克思在批评商品拜物教时敏锐地观察到了这一点,“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的社会关系。”13如果仅仅把货币(商品的一种形式)看作是中介物,而没能够看到中介物被后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价值运动的矛盾联系。这无疑将陷入比商品拜物教更加隐蔽的货币拜物教迷雾之中,也离认清真实的货币中介性质越来越远。

第二,货币的中介性质是在对立之中发展出来的,对立转化的过程互为中介。“前一个商品起主动作用,后一个商品起被动作用。前一个商品的价值表现为相对价值,或者说,处于相对价值形式。后一个商品起等价物的作用,或者说,处于等价形式。”14如果与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力概念作一个“互文性”理解的话,相对价值形式就好比是引力,在价值运动中充当着引诱者的角色,而等价形式就好比是斥力,在价值运动中充当着被引诱者的角色。引力即是斥力,斥力即是引力,它们是一个力的两个方向,在整个力的运动中相互充当着中介而完成着力在不同方向的转换运动。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作为同一价值表现形式的两个极端,前者起着主动的作用,后者起着被动的作用。在价值运动中,相对价值形式就是等价形式,等价形式就是相对价值形式,不同形式之间相互作为中介而存在,相互作为中介而转化。当相对价值形式以等价形式表现出来时,货币处于一个量的世界,用2盎司的金可以兑换2镑(2盎司金的铸币名称)。当等价形式以相对价值形式表现出来时,货币处于一个质的世界,用2盎司的金可以兑换20码麻布或一件上衣。正是基于相对价值形式与等价形式的矛盾运动,价值形式才能够不断地进行扩展,货币的中介性质才能够得以呈现。

第三,货币的中介性质在商品流通中始终是表现为双向的运动。在理解货币形式内涵的时候,马克思提醒我们不仅要注意理解其一般等价形式的困难,同时也提出了要从货币形式逆推回去看到扩大的价值形式,甚至是简单的商品形式。“因此,简单的商品形式是货币形式的胚胎。”15货币的形式一旦确定之后,并不意味着它完全脱离了简单的商品形式,相反它时时刻刻都处于面向商品和面向更高形态(当劳动力成为商品之后,其更高的形态就是资本)的相互运动中。货币的中介性始终是表现为双向的推进,这一点在商品流通中表现的特别明显。“商品交换过程是在两个互相对立、互为补充的形态变化中完成的:从商品转化为货币,从货币又转化为商品。”16货币(G)在此扮演了真正的中介角色,作为了商品(W)到商品(W)中的交换中介,也是价值形式变换的中介。任何商品的交易过程总是既有买,又有卖的环节。当商品A作为使用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而商品B作为与商品A相异或扩大的使用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时,任何拥有商品A的人想要获得商品B中这一相异或扩大的使用价值时,就必然会发生交换价值到使用价值的互换。对于商品A的拥有着来说,他首先需要经历的就是“买”的过程,即买(W—G)作为一种中介,标志着交换价值(形式)到使用价值(质料)的过渡。从内在的价值形式来看,它实现了等价形式到相对价值形式的过渡。对于商品B的拥有着来说,经历了“卖”的过程,即卖(G—W)作为一种中介,标志着使用价值(质料)到交换价值(形式)的过渡。从内在的价值形式来看,它实现了相对价值形式到等价形式的过渡。再次与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力概念作一个“互文性”理解的话,买与卖的互换就如同是引力与斥力的相互作用。后者在运动中被把握,其环节的展开推动了物质世界的建构。前者在经济活动中被把握,其环节的展开推动了资本逻辑的构建。

参考文献

[1]诺曼莱文:《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对话》[M].周阳、常佩瑶、吴剑峰、任广璐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2]黑格尔:《精神现象学》[M].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3]黑格尔:《精神现象学》[M].先刚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4]黑格尔:《逻辑学》[M].杨之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5]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6]张雄:《货币生活世界的批判—全国货币哲学高级研讨会综述》[J].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学报.2004,(1).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注释

1部分观点参见[美]诺曼莱文:《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对话》,周阳、常佩瑶、吴剑峰、任广璐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
2[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92页。
3[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先刚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86页。
4[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92页。
5[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94页。
6[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94,95页。
7[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先刚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88页。
8[德]黑格尔:《逻辑学》,杨之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88页。
9[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216页。
10张雄:《货币生活世界的批判-全国货币哲学高级研讨会综述》,《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学报》,2004年第1期。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96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20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24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07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22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6页。

    练元浩.重新认识《资本论》中货币的中介性质[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02):13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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