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经济— 范文

高等教育类论文范文数据库,与教育部直属高校本科分省配额招生制相关毕业论文提纲

本论文是一篇高等教育类毕业论文提纲,关于教育部直属高校本科分省配额招生制相关电大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高等教育及教育法及学生素质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高等教育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然“积极权利”属性使其作为一项权利和“消极权利”有相当大的差别,使其在整体上更多的受制于政府提供高等教育的能力,但如前面已经强调过į
关于教育部直属高校本科分省配额招生制的电大毕业论文范文
高等教育类论文范文数据库
40;,个体公民在享受政府已提供的高等教育的权利上仍然受到严格保护,而没有政府任意行使权力的余地.它是一种权利,任何不能与其合理相关的因素都不能作为对权利主体做出区别对待的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08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关于分省配额的制定标准规定为:“高等学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不涉及分省配额问题,因此按前述“社会发展的需要”等标准编制并不存在很大问题,且即使存在,那也和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关联不大.但前述标准能否作为分省招生计划,即分省配额的标准,却很成问题.高考招生应该是、且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一项“成绩面前人人平等”的制度.因此,直接体现个人能力的考试成绩作为录取标准,其可取性及合法性不容质疑.而“社会发展需要”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和个人能力不相关的因素,并不能作为对不同省份的考生做出区别对待的合理理由.因此,教育部规定违反《教育法》第36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及《高等教育法》第9条中“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的规定所提供的平等保护.

2.平等保护视角下的“部属高校地方化”.为“部属高校地方化”辩护的“投资共建论”和“学生素质论”除同样存在上述以不合理、不相关的标准对不同地域的考生做出区别对待的问题外,还涉及更深层次的问题.


本篇论文出处 http://www.sxsky.net/jingji/0626162.html

(1)对“投资共建论”的分析.即使是反对“部属高校地方化”的论者,也不反对这些高校分省配额适当向所在地倾斜,至于倾斜的标准,还是离不开地方政府对部属高校的财政支持额度.地方政府可以以财政支持换取部属高校分省配额上的优惠吗从1819年“美国银行案”开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逐渐发展出的“内部政治制衡”(internalpoliticalcheck)原则所体现的法理,为我们认识这个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该原则的要义是:“当一州的民主程序能够自动保护州际贸易时,法院应该信任并避免干涉该州的民主政治,但当州的民主程序不能防止政府侵犯州际贸易时,法院既可予以制止.”

“内部政治制衡”理论虽然形成于联邦主义环境之下,但在中央和地方适当分权的单一制国家,它还是有适用余地的.我国实行的“分税制”改革,使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拥有了财政自主权,具有诸如通过地方预算向位于该地的部属高校拨款的能力,因此,“内部政治制衡理论”在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支持求“回报”的问题上有很大的借鉴价值.显然,如果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支持向位于该地的部属高校寻求“回报”的话,由于会给地方带来高等教育入学率和地方考生所受高等教育质量等的立即增长等利益,因此在地方内部几乎不会存在任何约束.如果中央政府部门也同意或者默认其所属高校的这种“回报”,则无异于承认经济发达省份的考生在高等教育受教育权上优先于落后省份,因为部属高校大多数都分布在发展程度较高的省份――这就使那些落后省份即使想花钱“买”些名额给自己的考生,如果他们的省份内恰好没有这类高校的话,他们也买不到,且即使存在这类高校,办学水平上的差距也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法律的平等保护否定这种做法的合法性.

从前述分析来看,我国地方政府是否可以通过部属高校来减免本地生学费,还是有待商榷的.

(2)对“学生素质论”的分析.没有充足理由支持,就认为某些地区考生的素质比另一些地区考生的要高,不但站不住脚,而且和宪法、法律对人权、人格尊严及受教育权的保护相悖.除了以成绩为标准的“优秀”外,高考分省配额招生中的其他标准都是不合法的.如果成绩之外的“学生素质”是高校不合理的分省配额的标准,那么,高校无疑通过基于价值的根本歧视侵犯了考生的受教育权.即使这种素质论被说成是以成绩为标准的,高等学校也不能以自己配额来决定各省份的“学生素质”,何况这种决定远在考试之前.

(3)对“公平相对论”的分析.如果撇开我国高考招生的现实不谈,“教育的公平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公平”的说法本身没有问题.法律的平等保护不要求数学上的精确,因为这根本无法做到,但它也不纵容没有任何合理根据的区别对待造成的机会过分不均.我国高考招生中的问题不在于类似“纠偏行动”(affirmationaction,又译作“积极补偿行动”)的对优势者的“反向歧视”,类似的优惠在高考招生中确实存在,但分省配额有利于落后省份、如果取消将首先对这些地区不利的说法是与事实不符的.我国高考的分省配额扮演的是一种“劫贫济富”的角色,对于为社会弱势者提供优惠的“纠偏行动”,不但要求足够的理由,而且也存在较为严格的程度和手段限制.我国目前的分省配额制度恰恰反其道而行之,根本没有合理的区别对待根据――发达地区的考生不需要特别照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则不构成优惠该地考生的理由.因此,高校的这种做法,不但不合理,更和法的基本精神不合.受到分省配额招生制度不公正对待的考生们,所要求的只是从宪法到教育法都规定了的平等保护,而不是什么“绝对的公平”.

(4)对“整体改革论”的分析.“整体改革论”并不为分省配额招生,特别是目前“劫贫济富”式的分省配额招生提供合法化基础.离开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就不存在其他更可取的标准.高考招生制度的改变当然需要时间,但不能因此就认为现存的不公平是理所当然的.制度的改进以承认问题的存在和必要的反思为前提,“整体改革论”却否定这种反思的必要.中国社会处在改革阶段这个事实,和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之间没有合理的联系,因此不应该成为高考分省配额的一个考量标准.“整体改革论”可以作为我国高等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答案,却不能、也根本不应该拿来作为发达地区“高考特权”的理由.

三、结语

综合前面所做的分析,我们看到高考地域歧视在我国确实存在,因为目前的分省配额招生制度仅仅基于考生籍贯的不同,以不合理且和高等教育的目标无关的标准区别对待来自不同地域的考生,从而侵犯了他们平等保护原则下的受教育权.但问题似乎依然

1 2 3

高等教育类论文范文数据库,与教育部直属高校本科分省配额招生制相关毕业论文提纲参考文献资料:

应用经济学论文

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论文

经济法学 论文

体育经济人

本科经济管理毕业论文

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论文

工商经济管理论文

电大经济法学试题

农村经济建设论文

西方经济学硕士

教育部直属高校本科分省配额招生制(2)WORD版本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