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经济— 范文

关于图书馆论文范文文献,与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的著作权问题相关本科毕业论文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图书馆本科毕业论文,关于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的著作权问题相关毕业论文格式模板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图书馆及知识产权及著作权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图书馆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提要]近年来,数字图书馆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传统图书馆纸质作品也大量被数字化,数字图书馆强化、拓展、大大提升了传统图书馆的信息传播功能.与此同时,数字化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的出现也打破了原有的在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机制,使得著作权人、图书馆、读者三方面的利益都受到了影响,数字图书馆侵权案屡屡发生.有鉴于此,如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寻找数字图书馆著作权问题的处理方案,就成为了目前图书馆实践部门和理论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写图书馆论文的方法
播放:31600次 评论:3173人

关 键 词:数字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技术防范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浅议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的著作权问题


本篇论文url http://www.sxsky.net/jingji/0180695.html

收录日期:2013年6月17日

数字图书馆就是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为手段,以Inter为平台,向读者提供信息资源的图书馆.它的特点是收藏数字化、操作电脑化、传递网络化、信息存贮自由化、资源共享化和结构连接化.近年来,数字图书馆飞速发展,大有取代传统图书馆之势,但是数字图书馆在强化、拓展、提升传统图书馆信息传播功能的同时,与权利人之间的版权摩擦时有发生,有关数字图书馆的侵权案件也频频见诸于媒体.

一、一些专家、学者状告数字图书馆,认为数字图书馆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一)陈兴良诉“超星”数字图书馆侵权案.刑法学家陈兴良以自己的作品被“超星”数字图书馆擅自使用为由,状告“超星”.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使用原告作品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2004年3月,郑成思等七位学者诉“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侵权.郑成思等七人认为,“书生之家”在既未与其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也未取得许可的前提下,擅自使用了七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法院判决“书生之家”败诉,须登报致歉并赔偿损失.

(三)2008年3月以来,先后有近500名硕士、博士更是将万方数据公司告上了北京海淀和朝阳法庭,称万方数据公司侵犯了他们的硕、博士学位论文的著作权.该案被称为是国内知识分子集体维权首案,引起了业界广泛重视.两法院做出判决,驳回了授权完整的近200名作者全部诉讼请求;同时对剩余的目前授权尚未完整的论文,判万方数据公司支付论文作者一定的赔偿费用,硕士论文2,300元或2,500元,博士论文2,800元或3,200元,总金额预计将超出100万元.

据了解,正是由于著作权问题解决不了,国家图书馆的数字化工程至今搁浅.500名硕士、博士状告万方数据公司侵犯论文著作权案,更是让人们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网络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据了解,如此大规模的以保护知识产权名目出现的法律诉讼,在中国数字版权行业内尚是第一起.

而这一案件更大的意义还在于――一个案例的判决之下,整个中国数字图书馆行业发展都将被推上风口浪尖.在数字图书馆出现之前,权利人和图书馆之间因为著作权问题引发的纠纷并不常见.这是因为一方面图书馆的公益性质被大家所认可,图书馆承担着传承文化的重要责任;另一方面受条件的限制,即使发生了侵权事件,对于权利人的影响范围也是很有限的.互联网技术、数字化技术的出现打破了之前的宁静.与传统图书馆相比,数字图书馆不受地域、空间的限制,拥有传统图书馆无法比拟的海量信息,同时具有广阔的传播平台,正是因为这些特点和优势,数字图书馆的作品可以被读者轻松下载、篡改、甚至盗用.一旦权利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所受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数字图书馆的著作权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如何既保护创造者的劳动成果,又在图书馆、权利人、读者之间建立利益平衡机制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何为知识产权与著作权?著作权的产生与发展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知识产权作为一个法律术语,是一个内涵不断深化、外延日益拓展的概念,一般包括以下权利:著作权及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权和商业秘密权.数字图书馆的侵权案基本侵犯的是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及其著作权人依法对这些作品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56条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人身权也称为精神权利,它是与作者人身密不可分的,主要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中的经济权利,它的含义是: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使用权和以此获得报酬的权利,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播放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数字化作品的数字版权也是作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是版权(著作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三、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一)作品数字化是演绎行为还是复制行为.要弄清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我们首先要弄清楚传统作品数字化是演绎行为还是复制行为.第一种意见认为,将图书馆收藏的纸质作品数字化过程是一种类似翻译的演绎行为,它和把一部作品由外文翻译成中文没有什么区别;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作品数字化过程只是一种复制行为,一部作品经过数字化处理之后,并没有产生新的作品,作品只不过被赋予了更新颖的表现方式而已.笔者倾向于后一种意见,根据著作权原理,一部作品如果要受到“著作权”保护的话,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独创性”和“可复制性”.传统作品在被数字化的同时,数字技术这种转换虽然包含有转换者的智力劳动,但是并不具备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创造性,即不具有“独创性”,实际上改变的只是出版物的表现形式与载体形式而已.因此,笔者认为将传统作品数字化的过程看成是复制行为比较合理,这种观点也成为了目前的国际共识.

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的著作权问题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图书馆类论文范文 大学生适用: 函授论文、学年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71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参考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论文前言 职称论文适用: 技师论文、初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参考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质选题

(二)原著作者依然对原作品享有著作权.国家版权局发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其中第二条就规定:“将已有作品制成数字化制品,不论已有作品以何种形式表现和固定,都属于复制行为”.因此,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对数字化行为的法律界定也更倾向于看作是复制行为,即数字化权属于使用权中的复制权,数字化以后的作品仍然应受到著作权保护,也就是说原著作者依然对这些数字化了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三)数字化作品与图书馆的“合理使用”.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八款的规定:图书馆仅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不会构成侵权;将馆藏作品数字化,不用于商业用途,限制在图书馆内部或校园师生学习参考使用,使用方式仅限于网上浏览,在技术上保证不会被无限制地传播,这种情况也应被视为合理使用;但是,当图书馆把收藏的作品数字化并且提供网上传输、借阅服务之后,问题就出现了.

四、数字图书馆的几种常见侵权现象

(一)原作可以被轻松下载、被篡改,侵犯了原著作者的人身权.

(二)如果数字图书馆将数字化的作品提供网上借阅服务,是不能够将“合理使用”作为法律依据的,即使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网上传输发布,也会影响到传统纸质作品的发行量,最终影响到作者创作的积极性和合法利益.理论上来说,在作品数字化之前应该取

关于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的著作权问题的毕业论文格式模板范文
关于图书馆论文范文文献
得版权人

1 2

关于图书馆论文范文文献,与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的著作权问题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论文方向

经济毕业论文提纲

道德行为的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学论文

自考经济学课程

自考经济法学

政治经济学论文范文

经济类硕士

经济期刊

经济学研究生论文

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的著作权问题WORD版本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