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类有关论文范文,与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相关函授毕业论文范文

时间:2020-07-05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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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对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探讨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核心的问题.本文结合各国已有相关制度经验以及理论界的探讨,在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及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中的原告资格问题的重建提出了一些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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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行政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三元化

作者简介:刘晓莹,青岛大学2008级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1-139-01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行政主体在做出行政行为时存在违法性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存在上述可能时,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以及检察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P行政公益诉讼在保护环境公共利益、资源公共利益、公共设施等公共财产发挥着巨大的优势,同时也是实现以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良好模式.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却常以主体无资格为由将大量的行政公益诉讼拒之门外,致使行政公益诉讼形同虚设.

一、域外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考察

(一)美国――私人检察总长理论

美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为了解决1943年发生在美国的著名“纽约州工业联合会诉伊克斯案件”中遇到的困难,而主动创造了“私人检察总长理论”.据该理论,当无进入司法程序及接受裁决的可能性的实际争端存在的时候,任何人不能被国会授权提起诉讼,并因此决定法律是否违宪或官员行为是否越权.Q但是,尽管美国宪法规定了相应的原告资格,即便在有关个人没有通常所要求的那种直接利害关系时,国会仍可以为某个人或某种人规定他们本来没有的原告资格,这种法律赋予的资格仍然是有效的.R

(二)日本――民众诉讼

根据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其将行政诉讼案件分为如下几种:抗告诉讼、当事人诉讼、民众诉讼以及机关诉讼.抗告诉讼和当事人诉讼又称主观诉讼:主要指普通公民个体为了维护私权利或者私利益而提起的诉讼.民众诉讼和机关诉讼又称客观诉讼:主要是指为了维持与前述私权利和私利益相对的法秩序或者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S其中“民众诉讼”是指以作为选举人的资格提起的,旨在请求纠正国家或者公共团体机关的不符合法规的行为的诉讼.由此可见,在日本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既可以是普通纳税人,也可以是利益受到普遍影响的普通公众之一.

二、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的路径选择

从各国行政诉讼立法的趋势来看,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实质上就是从法律上赋予其在行政诉讼中拟制的主体资格,依法代表实体上的主体,对行政机关所做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以促进其对合法权益的维护和行政活动的监督.T笔者认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应采取三元制―检察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具有原告资格的模式.

(一)检察机关作为原告的可行性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广义上讲可以说是法律授予其的监督权的延伸.其主要可以通过两种形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一是检察机关以原告身份直接提起诉讼,二是检察机关非以原告身份,但以支持原告的形式参加诉讼.上述两种情形具体形式并没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并且可以同时作为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的路径.也就是说最终采取哪种形式检察机关是根据各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高效、便利的原则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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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组织作为原告的可行性

较之公民个人具有更强的社会影响,采用这种方式能很好弥补公民自身掌握资源的有限和认知能力不足的缺陷,避免很大程度上的滥诉,或者由于公民所处的弱势地位使得行政公益诉讼的撤诉率居高不下、案件不了了之的现象.在行业协会参加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中有三种方式―其可以充当三种角色:一是充当诉讼委托代理人,直接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支持起诉,对受损害的会员单位的行政诉讼提供物质和法律的帮助;三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即作为原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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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民个人作为原告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公民个人作为直接受害者,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是毋庸置疑的,并且是民主原则的直接体现和人权的重要保障,同时要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如果不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资格赋予公民个人,必然会使行政公益诉讼流于形式,公民的权益也不能得到切实的维护.同时应当从制度上保障公民作为原告这种权利的实现,如诉讼费用、起诉条件、举证责任.

注释:

P路国连.论行政公益诉讼――由南京紫金山观景台一案引发的法律思考.当代法学.2002(11).

Q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622-623页.

R[美]施瓦茨著.徐炳译.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96年版.第420页.

S[日]盐野宏著.杨建顺译.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20页.

T马怀德.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3页.

参考文献:

[1]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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