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方面论文范文数据库,与进出口贸易管制2006新变化相关毕业论文的格式

时间:2020-07-05 作者:admin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这是一篇纺织品方面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与进出口贸易管制2006新变化相关毕业论文的格式。是论文致谢专业与纺织品及纺织品出口及检验检疫方面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可作为纺织品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为了切实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协定,做好入世后过渡期有关承诺工作,2006年,我国对进出口贸易管制措施进行了部分调整.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6年1月1日,由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第29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与原《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相比,变化明显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 在原有敏感物项和技术基础上,增加了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计算机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扩大了管理范围.

□ 与办法同时公布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管理目录》),目录内大部分物项已确定了唯一的海关编码,将大大加强商务部门和海关对两用物项进出口的监控和管理力度,同时方便企业办理进出口许可和通关.

□ 《管理目录》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以任何方式进口或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均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在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也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无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并在许可证备注栏内打印“非一批一证”字样;而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则实行“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

□ 对“一批一证”制的大宗、散装的两用物项出口,溢装数量在5%以内的予以免证验放,对“非一批一证”制的大宗、散装两用物项进口,在最后一批报关时,以许可证实际剩余数量为基数计算,溢装数量在5%内的予以免证验放.

□ 赴境外参加或举办展览会运出境外的展品和运出境外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货样或实验用样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验放.其中,非卖展品应在《出口许可证》备注栏内注明“非卖展品”字样.参展单位应在展览会结束后6个月内,将非卖展品如数运回境内,由海关凭有关出境时的单证予以核销.在特殊情况下,可向海关申请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跨年度使用时,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到次年3月31日,逾期由发证机构换发许可证.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证面的进口商、收货人应分别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的经营单位、收货单位相一致;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证面的出口商、发货人应分别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经营单位、发货单位相一致.

□ 已领取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生遗失的,进出口经营者应当向许可证证面注明的口岸地海关书面报告.

□ 各发证机构不得越权或者超范围发放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越权或者超范围发放的许可证一经查实,商务部予以吊销.对海关在实际监管或者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上述许可证的问题,发证机构应当给予明确回复.

□ 《管理办法》完善了有关法律责任,其中违反本办法规定,走私两用物项和技术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未将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非卖展品按期如数运回由海关核销的,由海关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商务部和出境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机构.

□ 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高锰酸钾的,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执行,并接受海关监管.

□ 明确了实施临时进出口管制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也适用《管理办法》.

□ 明确了对于民用航空零部件等两用物项和技术以特定海关监管方式出口的管理若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意:原《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9号令),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74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保税区内企业经营航空发动机修理等业务出境监管问题的通知》(署法发〔2004〕235号),《海关总署办公厅外经贸部办公厅关于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证件海关验放问题的通知》(署办发〔2002〕89号),《政法司、监管司关于明确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政法函〔2004〕2号)同时废止.

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

为加快我国纺织品出口增长方式转变,稳定纺织品出口经营秩序,《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经2005年9月16日商务部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9月22日起施行.2006年1月9日,为进一步明确海关管理事项,海关总署下发了《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办发[2006]1号),上述文件中涉及海关管理的内容如下:

□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管理适用于以下海关监管方式:一般贸易、易货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货物、补偿贸易、进料加工(对口合同)、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保税工厂和其他贸易,从境内区外进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的属于《管理商品目录》的纺织品,海关不验核许可证,待上述货物实际离境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出口至需实行纺织品临时出口管理的国家或地区的,海关凭许可证办理验放手续.

□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一关一证”,在公历年度内有效,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作废.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持有者,在有效期内未出口的,可以到原发证机构办理延期手续,最长延期不超过3个月,需延期、更改的,重新换发新证.

□ 关于输欧纺织品和服装出口临时管理和商品目录问题,海关应按照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49号)和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45号和第103号)的规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属法定检验目录的纺织品,海关还应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验放手续.

□ 关于输美纺织品和服装出口临时管理和商品目录问题,海关应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87号和第104号)的规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属法定检验目录的纺织品,海关还应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验放手续.

□ 对出口至欧盟、美国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纺织品和服装,海关无需验核《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对属法定检验目录的纺织品,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验放手续.

□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明确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验证问题的通知》(署办发〔2005〕55号)中对从香港(澳门)运往内地实施外发加工的列入《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的纺织品,出口返回香港(澳门)时,海关凭香港工业贸易署或澳门经济发展局签发的有关证明办理出口验放手续的规定不再执行,海关不再验核相关证件.

□ 有关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联网核查问题,继续按《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试行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联网核查制度的通知》(商配发〔2005〕379号)执行.

为解决《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部分商品计量单位在《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上不一致问题,商务部发证机构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证面备注栏内由计算机发证系统自动打印“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号、类别号、数量、单位、单价和总值”,海关在办理出口验放手续时,对上述内容不做核对.

□ 出口样品的,对于每批商品数量不超过50件(含50件、套、双、公斤或其它商品单位,不包括打、打双、打套、吨数量单位)的,可免领出口许可证,但属于进口国海关要求凭许可证放行的,经营者应在本企业可申请数量范围内向发证机构申领许可证.赴国(境)外参展或者举办展览会的展品、展卖品的出口,参照《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属于进口国海关要求凭许可证放行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办理.

□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不得伪造和变造.凡伪造、变造出口许可批准文件或出口许可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及《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罚.

《自动进口许可证》证面栏目调整情况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自动进口许可证》证面栏目及发证规范等进行了调整.有关内容如下:

□ 《自动进口许可证》贸易国栏可填写1-2个贸易国.报关口岸栏可填写1-2个报关口岸.原产国栏可填写1-4个原产国.

□ 商品编码栏可填写1-4个商品编码,商品编码前四位必须一致,且为同一种类商品.商品编码栏填写2-4个商品编码时,规格型号栏不再填写内容,商品编码栏仅填写一个商品编码时,可以填写多种规格型号.(注意:对于汽车整车等特定监管货物,同一商品编码下只能填写同一品牌的不同规格型号.)

□ 《自动进口许可证》证面备注栏内不得填写原产国、贸易国、报关口岸和商品编码等内容.仅可填写“非一批一证”或“整车特征”.且备注栏内不得手工填写,一律采取机打填写,并加盖自动进口许可证专用章.

□ 目录一商品从陆路口岸报关进口以及铜精矿进口,可以实行“非一批一证”.目录三商品从陆路口岸报关进口以及原油、铁矿砂等大宗商品需多港口卸货报关的,可以实行“非一批一证”.

□ 在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证面中只能使用同一计量单位,不同许可证上,可以使用不同单位.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45号国务院令,公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中涉及海关管理的内容如下:

□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分为3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 进出口或者过境、转运、通运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提交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易制毒化学品在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适用前款规定,易制毒化学品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无须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

□ 进口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还应当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

□ 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高锰酸钾,应当以自用且数量合理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 进出境人员不得随身携带前款规定以外的易制毒化品.

□ 违反条例规定,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海关没收走私的易制毒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依照海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目录调整情况

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

管理范围

2006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只有消耗臭氧层物质1种,共计49个10位商品编码.

变动情况

将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两种商品调整为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发证等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负责本地区企业的进口发证工作;在京中央管理企业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商品,其进口许可证由许可证局签发.

文件依据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90号《200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124号发布《200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商务部2004年第27号《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

管理范围

2006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活牛、活猪、活鸡、牛肉、猪肉、鸡肉、小麦、玉米、大米、甘草及甘草制品、灯芯草属及其制品、矾土、轻(重)烧镁、滑石块(粉)、氟石块(粉)、稀土、锌矿砂、锡矿砂、钨砂、锑砂、煤炭、焦碳、原油、成品油、石蜡、氧化锑、仲、偏钨酸铵、三氧化钨及蓝色氧化钨、钨酸及其盐类、钨粉及其制品、碳化硅、消耗臭氧层物质、锯材、蚕丝类、棉花、白银、铂金(铂或白金)、锌及锌基合金、锡及锡基合金、锑(包括锑合金)及锑制品、摩托车及其发动机、车架、电风扇、自行车(12-28英寸)共43种364个10位商品编码,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变动情况

□ 取消茶叶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 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电子计算机三种商品调整为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 增加摩托车车架、小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往复式活塞发动机,250 cc<排气量≤400cc)、小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往复式活塞发动机,400cc<排气量≤500cc)、汽油型大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往复式活塞发动机,500cc<排气量≤800cc)、汽油型超大马力摩托车及类似车(装有往复式活塞发动机,排气量>800cc)、全地形车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自2006年3月1日起,商务部授权的许可证发放部门凭《出口企业目录》发放摩托车和全地形车整车出口许可证,未列入《出口企业目录》内的生产企业和出口经营企业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商务部授权的许可证发放部门凭《出口企业目录》内生产企业授权证明发放摩托车发动机和车架出口许可证,未能提供授权证明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海关凭商务部授权的出口许可证发放部门签发的摩托车产品出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摩托车产品的出口验放.

□ 锌及锌基合金由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调整为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 自2005年6月1日起,矾土项下其他粘土(HS编码2508400000)不再实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 对铈的其他化合物(2846109000)、非端部接合的其他针叶木厚板材(4407109090)、非端部接合的其他未列名热带木厚板材(4407109090)、含锌量≥99.99%的未锻轧锌(7901110000)等4个10位HS编码进行了拆分.

发证等级

□ 小麦、玉米、煤炭、原油、成品油、棉花6种货物的出口许可证,由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

□ 活牛、活猪、活鸡、牛肉等31种货物的出口许可证,由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签发.

□ 锌及锌基合金、消耗臭氧层物质、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电风扇、电子计算机、自行车(12-28英寸)、石蜡7种货物的出口许可证,由各地方发证机构签发.

文件依据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85号《2006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125号《2006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04年第28号《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机电发[2005]699号).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管理范围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为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名录所列物项64个10位商品编码和易制毒化学品42个10位商品编码.

上述106个10位商品编码中,有105个是由原2005年“进

1 2 3

纺织品方面论文范文数据库,与进出口贸易管制2006新变化相关毕业论文的格式参考文献:

进出口贸易实务论文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题目目录单闭卷国际金融金融5022闭卷人身保险金融5023闭卷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2006-1-118:30-10:305024。国际贸易实务物买卖谈判b.劳务买。

进出口贸易论文
文选题leconomics070141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trade070151进出口实务practiceofimportan。国际贸易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国际贸易本科毕。

中国化工贸易论文
额,九,对外贸易&进出口,第三节2016年中国过氧化氢产业技术环境发展分析,第四章2016年中国过氧化氢产业发展格。中国化工贸易论文全国学会 图2-82020年我国建筑能。

国际贸易毕业论文提纲
国际经济与贸易论文提纲重庆年论文,国际结算实验,进出口贸易模拟操作实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六,毕业学分,学生毕业时要求修满168学分,其中素质教育课程6学分,用。

国际贸易地理 论文
表,时间作。国际贸易专业论文选题品进出口市场概论introductiontoimportandexportoftextiles040861国际贸易实。

国际贸易论文提纲
 。国际经济与贸易论文提纲重庆年论文,国际结算实验,进出口贸易模拟操作实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六,毕业学分,学生毕业时要求修满168学分,其中素质教育课程6学分,用于。国。

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学习指导,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李平,课程名称:国际贸易,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trade,开课院系:人文学。国际贸易专业2016级毕业论文选题方。

贸易英语翻译
贸易英语翻译以英文原文为准,中文翻译仅供参考司简介,1,公司简介 四川冉越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商务车装饰,汽车用品开发,制造和销售,以及汽车配件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公司主。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多。电子商务师课程培训日),各高职高专院校,目前,在传统外贸增长乏力的大背景下,呈爆发式增长的跨境电子商务逐渐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并将对中国整体国民经济以及进出口贸易产生深。关于举办跨。

国际贸易实务
3闭卷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2006-1-118:30-10:305024。国际贸易等;,后续课程:《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国际服务贸易》等.,5.本课程的教。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123456789@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