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写论文— 范文

关于网络教育论文范例,与英语专业生文提纲西安相关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网络教育毕业论文格式范文,关于英语专业生文提纲西安相关学年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网络教育及成人高等教育及现代远程教育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网络教育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考试管理,组织及评卷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二)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的,

(三)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四)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

(五)在评卷,统分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的错评,漏评或者积分误差的,

(六)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细则或者不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

(七)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卷的,

(八)擅自泄露评卷,统分等应予保密的情况的,

(九)其他违反监考,评卷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不具备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条件的人员提供假证明,

证件,档案,使其取得考试资格或者考试工作人员资格的,

(二)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利用监考或者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四)伪造,变造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

(五)在场外组织答卷,为考生提供答案的,

(六)指使,纵容或者伙同他人作弊的,

(七)偷换,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八)擅自更改或者编造,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九)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十)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第十五条因教育考试机构管理混乱,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考点或者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或者同一考点同一时间的考试有五分之一(含五分之一)以上考场存在雷同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取消该考点当年及下一年度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区内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专业考试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机构给予该考区警告或者停考该考区相应专业一至三年的处理.

对出现大规模作弊情况的考场,考点的相关责任人,负责人及所属考区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应当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国家教育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及评分参考,下同)丢失,泄密,或者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内发生重大事故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在职人员及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有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使,纵容,授意考试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

(三)参与或者组织他人进行考试作弊的,

(四)利用职权,包庇,掩盖作弊行为或者胁迫他人作弊的,

(五)以打击,报复,诬陷,威胁等手段侵犯考试工作人员,考生人身权利的,

(六)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的,

(七)故意损坏考试设施的,

(八)扰乱,妨害考场,评卷点及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后果严重的.

第三章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确认.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

第十九条教育考试机构发现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工作人员进行事实调查,收集,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在调查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所涉及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第二十条考点汇总考生违规记录,汇总情况经考点主考签字认定后,报送上级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考生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出现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的,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由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应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备案,出现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的,由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处理,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也可以要求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报送材料及证据,直接进行处理,出现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由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对考生及其他人员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评卷过程中发现考生有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的,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并通知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参加其他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处理由承办有关国家教育考试的考试机构参照前款规定具体确定.

第二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考点,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情况或者需要对教育考试机构实施监督的情况下,应当直接介入调查和处理.发生第十四,十五,十六条所列案件,情节严重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并及时报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参与或者直接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场,考点及评卷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考点主考,评卷点负责人应当暂停其工作,并报相应的教育考试机构处理.

第二十四条在其他与考试相关的场所违反有关规定的考生,由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应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备案.在其他与考试相关的场所违反有关规定的考试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

1 2 3 4 5 6

关于网络教育论文范例,与英语专业生文提纲西安相关毕业论文格式范文参考文献资料:

找写论文

论文引言写法

论文怎么写

怎样写论文简介

写一篇论文

日语论文怎么写

写议论文的开头

sci论文撰写

语文写作论文

写论文的思路

doc下载 下载英语专业生文提纲西安(5)WORD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