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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友笔下的戈麦之死

1991年9月24日,有北大“校园诗人”之称、毕业后任《中国文学》编辑的青年诗人戈麦,自沉于北京西郊圆明园附近的万泉河,时年仅二十四岁.
戈麦,原名褚福军,祖籍山东巨野,1967年生于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农场,1985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
诗人西渡是戈麦的北大校友兼诗友,两人私交甚好.毕业后因两人单位离得不远,交往接触最多,关系也最亲近.戈麦自杀前一天,西渡是北京他们那个诗人圈子中唯一与之接触过的一位生前好友.西渡后来撰文详细记述了戈麦走向死亡之前的举止及生活场景:
今天,当我从火葬场回来,我仍然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这些天,我一个人下了班回宿舍,仍然不能相信:他再也不会坐在那里等我了.永远难以想象的是这样一个人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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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中最年轻、也是最有才华的一个,曾开玩笑地自称为“谨慎的人”,温雅持重,有着长者的胸襟.9月22日,中秋的一天.下午四点钟,他在我那儿,当时我正躺着看《弃儿汤姆琼森的历史》.他说一个人喝了一瓶半葡萄酒,就在另一张床上躺着歇了.我问他最近怎么喜欢自己喝一点,他说心里有不少事.我也只随便地追问一句:是否不大好说他没有吱声,手里抓了本书看,我也就自己看书了.五点来钟,宿舍里有人回来了,他站起来要走.我说一块儿吃饭吧,他表示不吃了.我以为他酒后不想吃东西.就放他走了.没想这一走竟成了永诀.
我是10月10日的晚上才知道他失踪的,从那时到10月19日确证他死亡,我却一天比一天更相信他就要回来.一些朋友打给我,我的乐观态度也使他们放了心.直到19日上午,李子亮打给我,说在北大发现了他的包,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到下午就确证了他的死.
戈麦极富才气,对文学、对诗歌的热爱发自内心.其写作极投入,也极勤奋,在当时北大诗人那个小圈子里,是有目共睹的.在对人处事上,戈麦也很真诚,很义气,口碑极佳.在朋友眼中,“他的一生是完美的”,“真正做到了‘像写的那样生活’”.
戈麦出人意料的自杀辞世,在诗歌圈子内外,人们震惊之余,更多的是惋惜、感叹以及深沉的思索.

从“北大荒”到北大

戈麦出生于1967年,那个宝泉岭农场,靠近边境.那是中国当代史上极有名的一个地域――“北大荒”.这块当年曾流放过著名作家丁玲、萧军、骆宾基、吴祖光等一大批中国知识分子的地方,其“文革”下乡“知青”中又出过张抗抗、梁晓声,这些都是后来驰名当代文坛的知名作家.戈麦祖籍本是山东巨野,父母也是当年“支边”来到“北大荒”的.戈麦生于长于这块中国北部边陲冷漠荒凉、却始终充满神奇色彩的黑土地,其后来显露的文学天才与诗歌灵气,应该与此不无关系.
关于北大荒这块神奇土地对戈麦产生的影响,同时来自北大荒、后来也成了戈麦诗友的桑克颇有自己的看法:
我和戈麦都来自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现称“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总局”,俗称“北大荒”).那里极似俄罗斯腹地.丘陵与平原.白桦与马尾松.沼泽与冬日浩瀚的大雪.乳牛与初春的泥泞.向日葵与河水中细碎的红色的满江红.然而他说:我没有故乡.地球是他的故乡.
我终于看见故乡最壮阔的景象:无边无际的麦地.麦地之上只有自由的飞鸟和云.他的名字,得永生的名字.
桑克的意思很清楚,戈麦最终选定用“戈麦”这个笔名,其实是与他的故乡北大荒有关(尤其“无边无际的麦地”的意象).
戈麦去世后,桑克不无遗憾地认为戈麦对故乡的“醒悟”太晚.“在他1991年的最后时光中他终于写到‘农场’.也许他只是到了终结时辰才醒悟故乡的含义、家庭的温暖.而他目睹的却只是‘农场的背影’.这是一个多么孤独的人.”桑克写道,又说,“他的家庭,他1990年逝世的母亲,他‘文化革命’的童年,他的小学和中学,他的品学兼优和孝顺――对我们来说仍是未知的,然而这却是极其重要的.”
戈麦还有个哥叫褚福运,很喜欢文学,戈麦从小受其影响,对文学也很着迷.中学时,戈麦文科、理科成绩都很好;高二分科时,受其兄影响,选择了文科:不过,临到高考前夕,他却后悔了,极想改学理工科.戈麦当时不知受什么影响,认为学理工、搞发明创造之类,才会对社会以至整个人类更有益.在无法改变报考分科的情况下,戈麦甚至一度萌发了降一级重读高二、然后改学理工科的极端念头.经家人及同学、老师劝阻,戈麦才没降级改读理工科.好友西渡认为,这是当年戈麦受民国时代一度在中国知识分子中盛行的“经世致用”思潮影响所致.
当年参加高考,即使最终还是考文科,选专业时,戈麦还是报考的经济类专业.他心中理想之地,是在东北地区有点名声的辽宁财经学院.结果戈麦当时考分甚高,被北大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录取.
能从遥远边塞之地北大荒,考入中国“第一学府”北大,这是多少学子、家长梦寐以求的事.可戈麦对此并不满意.他不满意的是古典文献这个专业,甚至又想放弃这个上北大的机会,来年重考.在学校及农场的一些人看来,这个想法简直是“发疯”.最后,在兄长褚福运劝说下,戈麦才多少带点勉强之情地来北大报到.
甚至进入北大后,戈麦仍对学经济感兴趣,不满意自己所上的中文系,尤其不喜欢古典文献专业.西渡说:“在北大,他同时上中文系和经济系的课程,并希望转经济系,后因故未果,为此很沮丧了一阵子.”
不过,毕竟北大不愧为北大,是一所不同寻常的积淀着超强人文精神的高等学府,它对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年学子,有一种强大的精神作用.
正是因为这样,进入北大不久,经历过短暂的适应和彷徨之后,戈麦就克服了那种因专业不合口味而产生的浮躁和不安,以及一度的情绪低落.尤其是他真正对文学与写作发生兴趣、从头脑中固有的“经济救国”情结中彻底解脱出来以后,一切都改变了.
实际上,这位来自边陲之地北大荒的“老六”(当时北大中文系来自整个东北的男生只有八人,戈麦排行第六,因之获得“老六”的雅号),在北大校友中,是个难得的多才多艺者.大家公认,在中文系写诗的人中,戈麦是最多才多艺的一个.戈麦兴趣爱好相当广泛,课余喜欢武侠、侦探小说,曾习武术、拳击,对体育的爱好一直保持到大学和工作以后.篮球场和足球场上,他是主力,其体格也相当强健.戈麦能下棋,象、围棋都是系里的强手,因此得到一个“褚八段”的外号,后来大家干脆叫他“八段”.
西渡在他那篇回顾北大校园生活和校园诗人的文章中,曾经谈到戈麦关于乐器的典故:
当时班上有一位姓陈的同学在学二胡,每天端坐于楼梯口练琴,但是几年下来技艺惜无长进,一如白居易所谓“呕哑嘲哳难为听”,同学戏之日“锯”.有一次班上聚会,这同学自告奋勇为大家“锯”了一曲,举座皆掩嘴窃笑.完了戈麦说,让我试试,甫一扬手,一室肃然等但此前没有人[2][3][4][5]知道戈麦会乐器.此后也再未见他碰过乐器.
西渡认为,“这件事很能体现戈麦性格之一斑.他将自己隐藏得很深,因此他的个人生活没有人了解,我虽是他交往密切的朋友,但也从未向我谈起他的私事”.
这也说明,戈麦尽管年轻,却有性格深沉的一面.这也是为什么他在自杀之前,面临生死抉择这种人生大事之关头,哪怕在最亲近的朋友面前,他也举止言行如常,让人一点看不出征兆.

后起的北大诗人

在北大出身的诗人中,戈麦无疑算是后起之秀.从北大出身的在中国当代诗坛上有影响和知名度的诗人.先后有熊光炯、西川、海子、骆一禾、阿吾、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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