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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只带身份证和马山连连旗,并没有如外界所传那样带走潮汐表、密码表及兵力部署计划等秘密文件.陈金德表示,林毅夫“叛逃”是事实,但法律追诉时效已过,国防部处理态度却不明,如果林毅夫回台奔丧在机场被捕或限制出境,将会让国际看笑话.他呼吁朝野各界撇开统独立场,以人道考量,让林毅夫回台奔丧.

在赞成与反对林毅夫返台两股力量的角力下,球最后踢回台湾“国防部”,因为如果“国防部”坚持追究林毅夫的责任,面对“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投敌罪”,林毅夫当然不可能回来.

当时的台“国防部部长”汤曜明,一开始对“林毅夫案”尚且保持低调,只能说“依法办理”,因为林毅夫返台,是“上头的意思”.但随着相关报道、讨论愈来愈多,台湾军中从上到下的反对也愈来愈激烈.

5月28日,时任台湾“陆委会”主委的蔡英文表示,由于林毅夫过去的背景比较特殊,政府相关部门处理本案的原则,人道考量固然重要,但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应先理清.

3天后,台“陆委会”、“国防部”、“内政部”召开联合记者会,对林毅夫入境案说明政府已做出三点决定.

决定全文如下:

有关林毅夫入境一案,经有关机关会商后,决定如下:

一、现行许可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奔丧之法令,系基于人道考虑所定,林毅夫申请来台奔父丧,“政府”依据《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之规定,同意准予入境.林先生既然以奔丧为入台目的,在台期间不得有不符合入台目的之行为.

二、关于林毅夫相关之法律责任,仍应由军法机关依法处理,不受“政府”许可其来台奔丧而有所影响.

三、有关林毅夫所涉叛逃之事,如查明属实,不论其动机为何,均应受法律之制裁,并受严厉之谴责;至于本案是否已逾追诉期间,应属法律于个案适用之问题,其结果并非代表政府对于该项叛逃行为的评价有所改变.

至于“应受法律之制裁”的宣示,是否意味着林毅夫入台奔丧时,并不能排除被军事检察官限制出境,甚至约谈、留置侦讯的可能性?“国防部”“军法局长”刘锦安说,侦查权是属于“检察署”的职权,既已进入司法阶段,对于侦查程序,确认手段,“军法局”并不能干涉.

对于林毅夫涉及“叛逃”罪嫌的追诉期认定问题,刘锦安指出,如涉及法定本刑为唯一死刑的罪嫌,追诉期限为二十年,但对于本案是否已逾追诉期间的问题,各检察署有独立认定的职权,目前无法预知主办军事检察官将如何处理.

与此同时,台湾“境管局”已完成作业,并将林毅夫来台旅行证快递送达香港中华旅行社,副本送至宜兰老家,签证有效期为5月31日至6月4日.“境管局”透露,林毅夫系以其曾为台湾人林正义,且曾在台设有户籍为由,提出入台奔丧申请,因此“境管局”依法视林毅夫为“台湾人民”,得随时申请返乡,同意其入台奔丧,并非以大陆人民申请来台理由审理.

台官方的声明引发海峡两岸广泛议论,台官方既表示“同意准予林毅夫入境”,但同时也称“由军法机关依法处理,不受‘政府’许可其来台奔丧而有所影响.”就是说,林毅夫可以来奔丧,但是不代表“政府”对林毅夫的“叛逃行为”的评价有所改变.

林毅夫的大哥林旺松表示有关当年的“潜逃事件”,林家的解读是,林毅夫忠于“大中华民族”,可以说“有情有孝”,是“忠孝两全”的人,希望台湾当局不要再追究过去,让他能够自由往来两岸.“即便他当初的决定有错,这三十年的煎熬,对他已经是最大的惩罚了!”

林毅夫的侄子林云鹏也表示,希望台湾当局能以“失踪”的既成事实,尽早同意林毅夫入境.林云鹏指出,1979年军方以“失踪”的原因,向林毅夫的父母与家人说明其去向,并在“失踪”后约十年的时间,每年的“三节”都派员到林毅夫位于宜兰市圣后街的老家进行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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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林毅夫召开记者会表示,感谢台湾当局以人道理由同意他返台奔丧,但为顾虑在当前情况下返台奔丧,将成为各方争论及媒体追逐焦点,故决定由妻子陈云英代为返台奔丧,其本人将在设于北京大学的灵堂遥祭父灵.

6月4日,陈云英披麻戴孝,背上还背着林毅夫的麻衣,在林火树灵前难抑悲痛,放声大哭.

同日上午,在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林毅夫和女儿林曦亲手布置灵堂,透过互联网现场连线直播方式参与父亲告别仪式.

林毅夫透过互联网看到亲人和父亲的灵位时,泪流不止.当他听到宜兰告别现场,法师说“宜兰下雨可能是因为儿子没有回来”时,踉跄地跪倒在父亲的灵位前,痛哭失声.告别式结束后,他仍向父亲灵位跪叩不起,最后在女儿林曦和学生的搀扶下才缓缓离去.

迟到二十年的通缉令

本以为“林毅夫返台奔丧”一事就此结束,没想到半年后,台“国防部”在2002年11月15日,发布了对林毅夫“投敌罪”的通缉令,此通缉令埋下了此后长达八年争端的种子.

2002年6月5日,在林毅夫宣布由妻子陈云英代自己赴台奔丧后的第三天,台“国防部部长”汤曜明受邀到台湾“立法院”报告,他直言,“特赦林毅夫”会模糊“国军”的敌我意识,“以往还有其他‘叛逃’大陆的人,难道也可以一并要求赦免吗?”“军中教育要求干部牺牲奉献,如果每个人要来就来,说走就走,将来怎么打仗?!”

当时民进党刚刚“执政”,军心浮动的后果无法估计,因此汤曜明的表态,让林毅夫返乡梦碎.

不仅如此,台“国防部”“军法司长”刘锦安在报告中还指出,林毅夫当年在金门“叛逃”涉刑,其责包括战时军律的投降敌人或所谓的“叛国罪”及“泄露军机罪”等,一旦林毅夫返台被捕,最重可以被判4个死刑.

军方的这个决议惹来争议.

一开始,台湾“国防部”“军法司”认定林毅夫所犯之罪已经超过追诉权时效二十年,无法再对其追诉(追诉时效为刑法术语,意即对于某种犯罪,法律会规定一段时间,一般自犯罪发生日开始起算,如果司法机构在这段时间未予追究,则往后都不能再追究.林毅夫1979年泅海登陆,到了2002年,已经过了二十三年).但台军方发言人称,由于林毅夫当年“叛逃”后,“犯罪”行为仍在继续,台军方“依法”对他发布通缉,目前并未超过“追诉期”,也没有撤销通缉的理由.

此外,据台湾媒体报道,林毅夫当年“失踪”一周年后,台湾军方依规定在1980年办理“陆上失踪届期宣告意外死亡”,抚恤金由其父林火树领取,1987年5月给恤期满.

台湾军方称,由于林毅夫“叛逃”行为属实,抚恤金已经涉嫌“诈领”,未来必须连本带利追回抚恤金;该案2006年10月17日、2007年6月21日、2008年3月28日开过二次庭,以军方败诉收场.明知林毅夫当年并未死亡,而是游到大陆,宣布“失踪”也是台军方,而宣布“诈领”的还是台军方.

校友马英九的难题

马英九当选为中国台湾地区领导人后,不少人呼吁马英九应该特赦林毅夫.不过面对这些友好人士的呼吁,马英九当局似乎有些冷淡.马英九办公室的发言人以马英九尚未上任为由,拒绝对“特赦林毅夫”做出承诺,但能否让林毅夫回到故乡,却成为与林毅夫同是台湾大学校友的马英九的难题.

2008年3月22日,中国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结果公布,国民党籍候选人马英九、萧万长获胜,得票765.87万张,得票率为58.45%.近六成得票率,765万张选票,使马英九成为台湾地区政坛史上支持率最高的领导人.

岛内“蓝天重现”,国民党实现全面“执政”,两岸关系也雨过天晴.随着两岸两会协商的制度化,两岸逐步推动两岸政策松绑与开放,两岸进入“大三通”时代.两岸政党民众将会逐渐摆脱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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