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力拓案”反观我国经济安全_会计审计论文

时间:2021-05-29 作者:stone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摘要:“力拓案”进一步暴露出我国现行经济安全体系存在的问题,为我国经济安全敲响了警钟。力拓事件引起了各方关注,国家经济安全问题,已是一个关系到中华民族兴衰成败的战略问题。如何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切实维护本国经济安全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通过对该案件的分析,重新明晰国家经济安全涵义,认清我国经济安全现状,并提出相应对策,对于避免国际市场的冲击,增强国家的竞争力,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力拓案;国家经济安全;对策

一、“力拓案”回顾
2009年7月9日,上海市国家安全局证实,澳大利亚力拓集团上海办事处的4名员工因涉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在上海被拘捕。在中外进出口铁矿石谈判期间,力拓公司驻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胡士泰等4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拉拢收买中国钢铁生产单位内部人员,刺探窃取了中国国家秘密,与此同时,中钢协以及宝钢、首钢、济钢、莱钢等4家钢企都因“力拓案”被警方要求协助调查。更为震惊的是,中国数十家与力拓签有长协合同的钢企资料,竟然藏身于力拓在上海的办公电脑。这些资料涉及了企业详细的采购计划、原料库存、生产安排等数据,甚至连某些大型钢企每月的钢铁产量、销售情况也非常明晰。正是由于这些商业机密的外泄,导致中国在铁矿石谈判上处于被动局面,对中国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随着力拓案件的渐次明朗,国内重要经济领域的安全体系隐患也随之浮出水面。在国际贸易中如何保证国家经济利益和国家经济安全不受侵害是我们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国家经济安全现状
1、经济安全立法缺位。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没有一部经济安全法。虽然中国有《保密法》和《国家安全法》,但是其内容都侧重于传统的政治安全领域,难以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力拓案”暴露出我国司法的软肋,对于胡士泰等4人最后用侵犯商业机密罪来定罪,就是因为国内的相关法律不够专业和完备。
2、相关监管部门缺失。
与发达国家比起来,我国没有一个统一、有力的协调机构。国家安全部只负责传统的政治、军事安全,没有涉及经济安全。作为国家最高经济调控部门,国家发改委直到今年5月才在国民经济综合司下设经济安全处。由于中国国家经济安全管理体制是由下而上,针对具体问题而逐步成立各个机构,因而各个领域的国家经济安全战略、政策的制定,自然缺乏协调,战略与政策不可避免地存在条块分割的问题。
3、国内保密意识淡漠
很多人的经济安全意识很差,中国无意中泄密的事情很多。拿“力拓案”来说,胡士泰等人工作轻松,其平时的任务主要就是到全国各地的钢铁企业拜访、交流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写成报告。在参观的过程中,钢厂的生产状况、生产线开工情况、生产成本,以及下月的排产计划等关键数据都赤裸裸地展现在这些分析人员面前。而有些商业秘密,往往都是通过一顿饭、一次商务旅游等公关手段泄露的。
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对策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1、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法》
《国家经济安全法》适应新时期我国保护经济安全的需要,同时我国也具备出台此法的法律基础,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集全国法学、经济学教授专家的智慧,全国人大在条件成熟时启动《国家经济安全法》的立法工作,尽快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经济安全法》。
2、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
我国目前施行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存在一些缺陷,关于经济安全的内容,只有简单的一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内容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建议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界定国家支柱性企业乃至相关行业的有关秘密。

(二)建立统一的国家经济安全管理系统
针对我国现在没有统一、协调的经济管理机构,建议可以参照一些国家成功经验,建立一个国家经济安全委员会,由国务院总理直接领导,委员会的成员可由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部等与国家经济安全相关的部门领导担任,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配合。在咨询国内外专家、高级官员和各界有识之士的基础上,做出相应的决策,以摆脱我国经济安全现实或潜在的危机。
全国人大成立专门的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对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政策、重大金融政策、外资并购等方面实行前置性的审查,并可以就某些可能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事项实行主动性介入和审查。
(三)建立国家经济安全监测预警系统
国家经济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可以为国家经济安全的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准确、及时、全面、可靠的依据。国家经济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根据科学的国家经济安全理论,设计统一的国家经济安全指标体系,测定安全等级标准,建立可靠的国家经济安全信息采集系统,定期对国家经济安全形势进行评估分析,对可能发生的经济安全问题提出监测预警报告。
(四)树立全民国家经济安全意识
第一,加强普法教育。通过对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相关法律的普及工作,让每位公民明确哪些是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机密,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国家经济安全意识。
第二,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首先,制订保密规定。应向职工反复强调“保密”的重要性,向他们说明哪些重要的商业机密,不能外传。其次,对于企业的核心商业机密,应尽量减小知晓者的人数和范围。要求任职重要和关键岗位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禁业约定,以防这些员工流失后,给企业经营带来巨大的损失。最后,企业可以根据自己需要设置专人或部门进行反商业间谍调查。
总之,国家经济安全关系着国家的兴衰,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提高经济安全意识与建立安全的保障制度是必要的,只有时刻保持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规避、防范风险,才有利于我国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江涌.国家经济安全应成为当前改革紧迫性课题[N].法制日报,2008.622.
[2]罗道全.关于以“力拓案”为教训强化国家经济安全的建议[EB/OL].
http://www.bj93.gov.cn/czyz/jyxc/t20090722_209191.htm.
[3]林涵武,杨伟,李军.商业无间道[J].产业观察,2009.8.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123456789@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