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村财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财政金融论文

时间:2021-07-14 作者:stone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摘要:《福建省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实行以来,建瓯市18个乡镇(街道)都实行了村账托管制,实行的村(场)达221个,占全所辖市村(场)总数的100%。2001年3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村集体财务的审计工作。具体审计事项由乡(镇)以上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从我市当前的实际是村级村账托管由乡镇经管站担任,而村财审计也是由乡镇的经管站来实施,这种两项不相容的工作实际上都由乡镇的经管站来完成,肯定会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就当前村财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村账托管;村财审计;建议
一、审计机构及人员配备存的问题。当前担任村财审计主要任务的乡镇无独立的村财审计机构,而是由乡镇经管站代替,审计人员大部分也是从经管站抽调,虽然农业厅发给了村财审计证,但有证的人员中大部分人员都是直接从事村账托管的村级会计,据今年3月份开展的三年一次的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市抽调的村财审计人员统计结果为31人,其中市经管站6人,乡镇经管站25人,在乡镇经管站人员中,直接任村账托管会计的有22人,占所抽调的乡镇经管站人员的88%,虽然审计进行分小组乡镇之间交叉审计,但也存在会计和审计机构及人员均由乡镇经管站负责,让人觉得“既当运动员,又当栽判员”,不符合会计和审计不相容的岗位分设的原则,也不符合审计的独立性原则。
二、审计过程和结果存在的问题。当前审计主要是三年一次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而进行的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年度为三个年度,其他年度一般未组织审计,这样就造成了审计工作量过大,审计人员过少,时间短的情况,如2012年建瓯市组织的村财审计情况看,从4月上旬开始到5月底完成只有二个月的时间,实际上用于审计外勤查三个年度的会计凭证取证的时间过少,只能对已入账的原始凭证的收支审计,而现在全面实行村账托管后,账务处理比较规范,村级均设有村务监督小组,所有的支出单据均盖村务监督小组印章并由监督小组长签名,从账面基本上无法审出什么问题。但会计报表提供的数据是否账实相符限于时间和人员等因素的限制,无法取证,如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相当一部分是坏账或无需支付的,历次审计后要求核销到目前还挂在账上,因此,所得出的审计结果有的项目存在虚增或虚减的现象。
三、村账托管完成后,农民把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交给乡镇的经管站,做好村账托管就是维护农民的利益,更是做好当前村级稳定工作的重要一环,而村财管理的最后的监督是村财审计。本文针对上述发现村财审计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1、在乡镇组建独立于村账托管的会计服务中心之外的村财审计机构。为确保村财审计能够不受外界干拢独立行使审计职责,建议在乡镇增设村财审计或与乡镇的内审部门合并设置审计机构,只有设立独立的村财审计机构,才能保证村财审计的独立开展。
2、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乡镇应根据乡镇的大小配备2-3名专职的村财审计人员,并规定审计人员不得在村财托管所属的会计服务中心任会计或出纳。才能使村财审计人员完全独立行使审计职权。
3、经费保障,《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在履行法定审计职权时,不得向村集体收取审计费用。审计经费列入农业部门行政管理经费,就乡镇一级村财审计机构而言,由同级财政安排。为确保村财审计机构的正常运行,应将村财审计机构所需费用包括人员经费各公用经费纳入乡镇的年度预算,在村财审计中不得向被审计的村收取审计费。
4、改变审计的方式,把当前的三年一次的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全面审计改为以独立的村财审计机构在每个年度后的年度例行审计与三年一次的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这样能够及时通过审计发现和纠正村级经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也为三年一次的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全面审计打下基础,减轻三年一次的离任审计的压力。
5、落实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在三年一次的审计中,都会查到一些问题,在审计报告中要求被审村(场)整改,对于个例的问题都能及时整改,但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如前所述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每次的审计报告都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办法,却未能整改。如建瓯市从2006年起的村级换届都组织了审计,对应收款项等债权进行核实,属于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办理法定的手续后给予核销,但从今年的审计统计数据来看,95%的村(场)都未对应收款项等债权进行清查并按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形成了严重的账实不符,进而影响会计报表的质量,也影响审计报告的质量。
6、村财审计的权威性有待提高。目前村财审计的主体是村民自治这一特定的单位,在审计中发现的既使是严重的经济问题,审计单位也很难作出处理决定,还要由有权处理的部门进行处理,这样村财审计的权威性就较低,另外,对于重要的专项审计也未能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来审计,如现在各项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拔付和使用,都是由提供资金的部门委托审计局专项审计,还有当前农村大部份资金是村民筹资筹劳财政给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的一事一议资金的审计也是财部门委托审计。要改变这一现状,还是要加强自身的建设,提高审计的能力,才能提高在村财审计的权威性。
参考文献
【1】叶智学.张家旺.闽北村账托管后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现代农业科技.2009年(14)
【2】吕守明.程序文书规范化助推农村审计.农村财务会计.2011年报(10)
【3】李娜.集体经济审计三步走.农村财务会计.2011年(12)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123456789@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