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经验借鉴_财政金融论文

时间:2021-06-15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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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外发达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起步较早,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采取了很多有效的融资模式,从政府投资到民间投资,尤其针对中小文化创意产业更是提供了很多融资渠道。所以借鉴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融资经验,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改革融资办法,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限制,进一步加强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中的地位和作用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融资
较之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只是刚刚起步,市场化程度并不高,在融资渠道和模式上都与国外有差距。所以了解文化创意产业发达国家在融资方面的做法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未来的融资会有所启发。
一、英国创意文化产业融资方式
英国作为全世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摇篮,最早提出把文化创意产业从服务业中独立出来。英国政府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方面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尤其在产业发展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有效融资措施,使得英国的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全世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典范。
(一)拓展中小企业筹资渠道
英国创意产业从业者多为中小企业,其发展中往往会遇到缺少资金、研发投入不足、无力开拓海外市场等问题。因此,英国政府为了给那些有创新能力的个人或业者的发展提供资金,出版了《融资一点通》(Bankingonahit)手册,公布了《创意产业资金地图》,指导相关企业从政府部门或金融机构获得资金上的支持,例如,为小型音乐业者提供被称之为MusicMoneyMap的资金提供者联络方式。同时,提供了各种各样的融资渠道,如有政府拨款、准政府组织资助、基金会资助等。
(二)国家彩票基金模式
最值得提倡的是,英国还采取了国家彩票基金投资文化创意产业的新模式,即以法规的形式将国家彩票的部分收入投资文化设施的建设,支持优秀艺术门类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在1995年到1999年间,超过1000个艺术项目从“彩票基金”中获得了10亿英镑以上的资助。仅彩票收入一项,一年就可以为文化艺术事业筹集到赞助费6亿多英镑,极大地弥补了政府文化投资的不足,兴建了一批文化设施,支持了优秀的文化人才的培养。
(三)实行“政府陪同资助”
“政府陪同资助”是英国所特有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模式,即如果企业决定投资某一文化创意产业,政府将陪同企业一起资助该项活动,为这项活动的质量和成功打上“双保险”。政府为鼓励企业多次投资,还采用了一定的激励方式。当企业第一次资助时,政府“陪同”资助的资金比例是1∶1,但当企业再次资助时,政府将扩大出资比例,对企业多出上次出资额的部分实行1∶2的资助比例。这种方式为企业提供了更丰厚的资金支持,提高了企业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积极性,大文化活动的规模、质量和影响,同时政府角色的介入,也使得广告效应自然增倍。
二、美国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方式
近30年来,美国的文化产业一直保持强劲增长,目前美国是全球创业经济体量最大的国家,其影视业、广播电视业、报刊出版业、广告业、体育业、旅游业等都十分发达。与英国发展模式不同的是,美国更重视自由和市场,政府从一开始就采取自由竞争的政策,刺激产业发展,政府的作用在于创造一个完善的投融资环境。
(一)融资方式多元化
美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是以市场为基础,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直接投入非常少,联邦政府在政策上采取了“杠杆方式”,以“资金匹配”来要求和鼓励多方主体对文化产业进行投资,使得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局面。
1、民间融资
美国的迪斯尼乐园、好莱坞环球影城、百老汇等文化设施都是民间的创意,是吸纳民间资本投资形成的。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不仅解决了美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而且形成了文化产业的竞争局面,保证了足够的、差异性的文化产品供给,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同时促进了文化资本的再循环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2、引入外来投资
为吸引更多资金进入文化产业,美国的文化市场向国际资本打开了大门,积极鼓励外来资本投资,通过跨国资本运作加速本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这种开放的投资环境引来了全球更多的流动资本,进一步促进了美国文化创意的发展。
3、其他资金来源
美国联邦政府还建立了国家艺术基金会、国家人文基金会和博物馆学会等对文化创意产业给予资助,如美国国家艺术人文基金会每年将持有基金总额的35%以上用于向各洲及联邦各区艺术委员会的资助和奖励,同时州和市镇政府以及联邦政府某些部门在文化方面也提供资助。此外,美国联邦政府还积极辅以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手段,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投向文化创意产业。
(二)设立政策性专门机构
美国联邦政府为了弥补私营金融机构在某些领域融资支持的不足,还直接创立了一些政策性专门机构,如联邦中小小企业管理局、社区合作银行等。
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是美国政府为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所设立的融资保证和资金支持机构,扶持对象仅限于年销售额在100万美元以下,或小于一定人数的中小企业。在1980至1998年间,SBA向中小企业提供了总额高达410亿美元的28万笔担保贷款。文化创意企业只要满足中小企业的条件,就可向SBA申请贷款。SBA所提供的融资方式有以下三种:
1、中小企业贷款保证
中小企业在符合SBA的贷款保证要求和条件的情况下,便可向SBA申请融资保证,然后由SBA的合作银行或其他地区融资机构为企业提供所需贷款。这种融资保证方式,不仅使得中小企业获得了资金支持,而且也降低了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呆坏账风险。
2、中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
中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是由SBA核准授权而成立的、介于政府和民间之间性质的非国有投资公司,目的是对小型新兴企业进行投资或融资。SBIC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时间较长,通常持续7年到10年。SBIC的资金主要由私人、政府以及通过由SBA担保发行的债券和参与型证券在资本市场筹集的资金三大部分组成。首先SBIC要对申请被投资的中小企业进行严格筛选,然后采用贷款、债券或股权方式对选定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并参与投资后管理。在经过一定的投资期限后对投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从而决定再投资还是退出寻找其它投资对象。
三、日本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方式
日本文化创意产业近年来发展迅猛,己经和日本钢铁行业同样成为的日本的支柱性产业。日本的电影、动漫与游戏等内容产业在国内广受欢迎,从九十年代起,日本政府便利用这种产业优势,提出以创造、保护与活用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改革措施。
(一)民间资本融资
日本政府采用多元化投资机制,即政府推动、并大力鼓励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一起投入资助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如可以通过税收的相关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1990年,日本鼓励政府和民间共同出资(其中政府出资500亿日元,民间赞助112亿日元),成立“振兴文化艺术基金”和“企业艺术文化后援协议会”,用来支援各种艺术文化活动。当前在日本大型文化活动的举办多依赖于企业、公司的投资和资金赞助。
(二)建立专业化金融机构
1999年10月,前“日本开发银行”、“北海道东北开发金库”、“地区振兴整备公团”和“环境事业团”的有关融资业务被合并重组为日本政策投资银行。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对于增添研究设备,企业研发与新技术的引进等经济活动给予长期低息贷款。
2001年,由产业基盘整备基金、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和地域振兴整备公团整合成立了中小企业基盘整备机构。申请者在向金融机构贷款时,向该机构申请债务保证,从而顺利从金融机构融资或发行公司债。债务保证的申请原则是先经过贷款金融机构的审查,中小企业必须先通过信用保证协会的保证审查程序。2001年成立时,产业基盘整备基金保证金额就达到841亿日元,资金规模1.1万亿日元,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
(三)基于知识产权的融资机构和体系
日本的企业界同商业银行合作展开了基于知识产权的融资实践。1995年,原日本住友银行(Sumitom。Bank)推出基于知识产权为担保抵押品的新型融资工具。为进一步规避风险,住友银行和动漫巨头Bandai巧sual株式会社共同出资设立多媒体金融公司(以下简称MFI),由MFI先对拟作为融资担保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评估出价值后,以此作为担保进行融资。MFI注册资本为五千万日元,其中BandaiVisual株式会社出资55%,住友银行出资魂5%。该公司于1995年5月注册成立并展开营业。
四、韩国对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方式
韩国走出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文化创意产业功不可没,尤其网络电玩产业的崛起,极大的促进了韩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成为韩国新的经济增长点。韩国政府为促进文化创意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
(一)政府加大文化产业预算
韩国资金支撑体系由产业预算、专项基金和投资组合三部分构成。
1997年前,韩国政府对文化产业投入仅占政府总预算的0.02%,资金总额不足1000万美元。但是随着政府对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视,2000年文化事业财政预算首次突破政府总预算的1%,到了2001年此项投入占比高达9.1%。2002年利用国家预算拨款、投资组合、专项基金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资金5000亿韩元,其中包括对文化创作投入的1700亿、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870亿、和营销和出口、人才培养的资金共1430亿韩元。
从1998年起,韩国政府对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创新企业实行资金资助,通过税制上的优惠,吸引机构、法人和个人的资金流向创新企业。例如对创新企业可免除两年内的各种税务调查和75%不动产取得税,5年内免除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6年内免除50%所提税。同时还从人力资源方面对创新企业的帮助。
此外韩国提倡以社会资金为主,政府民间共同融资的方式,设立了文艺振兴基金、文化产业振兴基金等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同时又针对具体子行业设立了信息化促进基金、广播发展基金、电影振兴基金、出版基金等专项基金。
(二)建立专门的文化创意产业部门
韩国政府为实施文化发展战略,早在1994年就成立了主管文化创意产业的“文化产业局”,并建立了文化产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为了促进文化产品的出口,还对韩文翻译为外语和制作的费用几乎给予全额补助。1999年,为了扶持游戏产业的发展,文化观光部、产业资源部、信息通讯部通力合作,分别建立了“游戏综合支援中心”,“游戏技术开发中心”。
2000年成立的“韩国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方向,规划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次年又成立文化产业振兴院,政府每年对振兴院提供5000万美元的资助。文化产业振兴院2000年至2001年两年期间,成功运作“投资组合”17项,共融资2073亿韩元,其中政府融资350亿,民间融资1723亿。
五、小结
国外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政府都会从宏观制定政策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如英国政府采取了国家彩票基金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资金支持;美国则是通过国家艺术基金会、国家人文基金会对文化创意企业进行资助;日本早在1990年久成立了“振兴文化艺术基金”和“企业艺术文化后援协议会”来支援各种艺术文化活动;韩国更是成立了文化创意子行业基金进行金融支持。
其次,国家成立专门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机构,尤其文化创意产业的主体都是中小企业,所以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是金融机构重点所在。英国成立了“西北文化金融机构”支持西北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美国则建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社区合作银行;日本的政策投资银行和中小企业基盘整备机构;韩国则建立里文化产业振兴院。
最后,每个国家都会着重某个具体的文化创意子行业,如美国是版权业发达;日本则是以动漫行业为主。这种重点扶植某个子行业的方式可以更好的有的放矢,创新出各具行业特点的融资模式,才能最有效的利用资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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