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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类有关论文范文,与两岸四地建立自由贸易安排的若干问题相关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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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在分析和介绍区域贸易协定发展的基础上,阐述了中国对于区域贸易协定的基本立场和态度,剖析并提出了海峡两岸建立自由贸易协定所存在的困难和可能解决的途径,以期对我国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和区域贸易领域的实践有所启示或帮助.

关 键 词:区域贸易协定;两岸经贸关系;海峡两岸自由贸易协定

中图分类号:F7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894(2006)03-0023-05

当前,全球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西半球和亚太地区,都在致力于建立与扩大各自洲际范围内的区域性贸易安排;甚至将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目标扩展到区域之外,一些跨区域和交叉性区域贸易协定正逐步增加.面对各国纷纷谈判并签署区域贸易协定的热潮,为增强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竞争力,避免因众多区域贸易协定而被边缘化,我国有必要加入到这一浪潮中去.中国事实上也顺应了此区域主义的潮流,自加入WTO后,在重视多边贸易体制的同时,已将贸易政策的重心逐渐转向了区域,在亚太以及更远地区,逐步与多个国家和地区达成了或正寻求达成优惠性贸易安排.尤其是,中国内地与香港和澳门在2003年分别达成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合称“CEPA”),并于200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CEPA的到来不仅引发了人们在经济上的憧憬和在法律上的争议,也引起了众多学者和政治家们对建立包括台湾在内的两岸四地“大中华自由贸易圈”的构想.

一、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发展与现状

区域性贸易协定是当今多边贸易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特征.作为GATT/WTO最惠国原则的最大例外,区域性安排与多边组织平行存在,其成员的重叠性已成为经济全球化渐次提高的一种现象.与过去几十年相比,区域性贸易协定在过去的10年间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自1995年1月以来,向WTO通知的新区域性贸易协定达195个(其中生效的有132个),平均每年有11个,然而,在GATT时期的45年中每年的通知数量还不到3个.同时,多哈发展回合中多边贸易谈判的进展缓慢也进一步加速了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快速发展.仅仅在2004年1月至2005年2月期间,向WTO通知的区域性贸易协定数量就达到43个,此已成为历史上区域性贸易协定诞生最多的一个时期.

除了数量上的持续增长外,当今区域性贸易协定在一体化程度上也不断深化.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范围全面,特别是最近的协议通常都超出了WTO规则的框架,条款涉及投资、竞争、知识产权、环境和劳工等诸多领域.

在众多已达成的或尚处谈判阶段的区域性贸易协定中,扩张与合并已然成为最引人瞩目的总特征.一方面,以洲际为范围的自由贸易集团正在形成.在欧洲,以欧盟(EU)为代表;在美洲,以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和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为代表;在亚洲,以东盟(ASEAN)为代表.另一方面,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发展还呈现出跨区域和交叉性之态势.此外,区域性贸易协定也不再仅是国家/地区与国家/地区之间达成的协定,而更多的情况是在区域性贸易协定与区域性贸易协定之间或者区域性贸易协定与另一个国家之间达成新的区域性贸易协定,交叉性区域性贸易协定的产生使得国际贸易关系正变得日益复杂.同时,发展中国家正越来越成为区域性贸易协定的重要参与者.至2005年2月,在已通知的货物贸易区域性贸易协定中,由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的占到29%,由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的占到21%.

二、中国对于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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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区域性贸易协定在全球范围内遍地开花的趋势可以看出,区域性安排已成为当今世界许多国家贸易政策的中心,中国也正在规划着自己的区域性自由贸易战略.

中国的贸易政策,从“多边战略”到“区域战略”,经历了一个转变过程.这一理念的转变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初,1991年中国加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并开始参与其经济事务;加入WTO后,中国进一步意识到区域贸易一体化的重要性,参与区域贸易安排的步伐也显著加快.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曼谷协定,这是中国加入的第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贸易安排的区域贸易组织.2001年上海合作组织(SCC)成立,达成了《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东盟―中国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拟到2010年逐步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的“早期收获计划”当前已在实行中.2003年,中国与东盟、韩国和日本签署《关于推进成立东亚自由贸易区联合宣言》,就计划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达成共识.2005年4月5日,中国与巴基斯坦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据悉,中国目前已先后启动了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海湾合作委员会、智利、新西兰以及澳大利亚的自由贸易区谈判.此外,中国与南方共同市场、印度、泰国、冰岛的自由贸易区谈判也正在准备与计划中.

在积极地与其他国家达成区域性贸易安排的同时,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就一国之内“两岸四地”的状况,也正在努力构建中国国内的区域性贸易安排.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达成的CEPA已于2004年1月1日生效,CEPA的生效正是构建“大中华自由贸易区”的一个良好开端.

三、构建“大中华自由贸易区”的设想

(一)构建“大中华自由贸易区”(暂定名)的可行性

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以及中国内地、中国台北的相继入世,中国在WTO中便拥有了4个席位,出现了“一国四席”的特殊局面.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所具有的双重身份,使得四者一方面均是WTO的正式成员,而另一方面又都是一国国内的关税区.利用WTO的例外规定,在两岸四地之间建成区域性贸易安排,从而达到在两岸四地之内施行更优惠贸易政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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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国际法规则层面上的必要性外,由于地理上的毗邻、经济上的互补和文化上的同根,经济整合同时也顺应了两岸间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的内在需求.此外,在政治上也能更加明确两岸四地在WTO体制中的法律地位,防止“台独”分裂主义将台湾“入世”政治化,从而可以有助于中国在“一国两制”制度下早日实现祖国统一.

在GATT第24条中,关于区域性贸易安排规定了两种类型,即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考虑到中国实行“一国两制”,两岸四地之间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的不同以及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选择自由贸易区模式更适合中国国情.两岸要建立“自由贸易区”,首先必须通过双方协商实现经贸关系的正常化.

2004年1月1日,内地与香港、澳门达成的CEPA生效,这是构建整个大中华自由贸易区的第一步有益实践.从CEPA的性质来看,原则上应当属于GATT第24条所规定的“旨在建成自由贸易区的临时协定”.最终能否建成大中华自由贸易区,关键在于两岸四地签署CEPA的可行性,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地与台湾的关系.

(二)两岸经贸关系的现状与特点

1.两岸经贸发展迅速据中国商务部统计,1979年两岸贸易总额为0.76亿美元,2001年增加到323亿美元,增长了425倍,发展速度迅猛.根据商务部的统计,2004年两岸贸易总额为783.2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2%,台湾成了内地第七大贸易伙伴.两岸如此紧密的经济是在很大的政治障碍下实现的,换句话说,如无此政治障碍,两岸的经贸关系将发展到更高的层次.

2.两岸经贸互补性较强受两岸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两岸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及生产技术水平存在着一定差别.台湾基本形成了以服务业和高科技产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进而进入了新经济发展时期.台湾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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