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诉讼法论文范文例文,与刑事强制措施修改对检察工作的挑战相关毕业论文致谢

时间:2020-07-05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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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以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为出发点,授权刑事司法机关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程度、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主要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笔者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三种强制措施出发,浅析刑事强制措施修改给新时期检察工作开展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如何写刑事诉讼法一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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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强制措施修改带来的挑战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了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但刑事强制措施的条文规定不够具体、细化,也给检察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立法条文规定不够明确

新刑事诉讼法细化了对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相关条文的规定,但仍然存在着值得商榷的地方,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1、适用条件规定不够细致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规定不明确.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第65条、第79条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何种强制措施主要依据以下两点:一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二是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虽然对人身危害性进行了系统的解释,但没有明确的量化规定,体现在具体法律条文中,多处采用“不致发生”“可能”、“现实危险”、“企图”等带有模糊性、盖然性的字眼,其适用标准往往根据办案人员主观判断予以确定.

(2)人身危险系数终生加法.对比新刑诉法第79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曾经故意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再次犯罪,当然致使“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曾经的迷途即使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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