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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方面论文范本,与对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问题的再认识相关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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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法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害人在侵害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而行为人在利润难以获得时,就使得权利人没有办法进行索赔.事实上行为人为逃避法律制裁,往往采取生产经营不做帐或作假账、隐蔽生产场所、及时转移相关资产等种种恶劣手段,使得查清其违法所得十分困难、甚至不可能.因而司法裁判往往只能从形式上要求行为人停止侵犯,所确定的赔偿额也往往与行为人非法所得相去甚远,由此不但对行为人起不到警示作用,反而会默许甚至纵容其再次侵犯.这种法律保护不力的现象凸现了现行法律责任规定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相适应.

三、立法建议

1.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商业秘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但法律所保护的商业秘密究竟包括哪些具体内容、保护的范围究竟有多宽,涉及哪些方面和类型等等,都未作任何规定,这种立法上的“空白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因此建议制定《商业秘密法》,弥补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能全面对商业秘密保护进行全面救济的规定.在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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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商业秘密的概念,明确规定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和保护范围.商业秘密立法比较完善的国家,一般均对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与范围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如美国侵权行为法就规定:“营业秘密可涵盖任何用在营业资讯上之公式、型式、装置或编辑等,而营业对此等资讯的利用可使其在与对手竞争时,取得占优势的机会.营业秘密可为化学成份的公式、制造过程、原料处理或保存方法,机器的型式或装置,或是客户名单.”而我国商业秘密立法过粗,同时,在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上,侧重于对技术信息的保护,而忽视了对经营信息的保护.事实证明,技术信息既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加以保护,又可以通过商业秘密的方式加以保护,而经营信息只能通过商业秘密的方式加以保护.如果在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制度设计中,没有考虑到对经营信息的特殊保护,那么就会削弱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的价值.应根据各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结合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商业秘密所涉及的领域与环节,准确界定商业秘密的范围,使之更加具体,易于操作,以期更好、更充分地保护商业秘密.

(2)明确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的责任主体,克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关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人身份的狭隘限制,使侵犯行为人不仅仅局限在“经营者”的范围内,也不仅仅局限在企业之间、企业内部职员、国家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主体也能够在其范围内部.

(3)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采取扩大的列举式规定,使之更加明确,容易辨别,同时应明确保护措施的范围,商业秘密受保护的前提是商业秘密所有人采取了一定保密措施.合同、协议、约定、规定等规定了保密问题的可视为采取了保密措施.在没有明确规定保密问题的情况下,是否一律视为没有采取保密措施呢?外国法律和实践中一般都有明示的保密义务和暗示的保密义务之分.在我国,是否也有暗示的保密义务问题.商业秘密法中对其应有必要规定.

(4)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对审查产品的秘密数据的保护.

2.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问题,只规定了加害人承担实际的赔偿责任,即采取单一的补偿性赔偿金制度,这种立法模式不利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因为侵权人的不法行为即使被查处,其承担的责任仍然不足以对其产生惩戒效果,反而可能会默许、甚至纵容某些企业通过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方式,获得不当得利.因而建议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损害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采取补偿性赔偿与惩罚性赔偿并用的制度,加重对侵权人的责任追究.

3.修改《劳动法》,增加竞业禁止条款的规定

所谓竞业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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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其实质就是禁止雇员在受雇期间和离职后与雇佣单位业务竞争,它包括职业性禁止和离职竞业禁止.由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对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竞业禁止从法律上具体规定时间、主体、范围等合理限制条件,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把握竞业禁止的合理尺度、从而埋下引发纠纷的可能.因此建议对《劳动法》进行修改,规定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对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离开所在企业另行择业时,进行必要的限制,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原来所在企业形成竞争的企业或行业任职.

除此之外,针对目前某些科技人员“跳槽”、“辞职”以及“猎头”公司的挖取人才,侵犯商业秘密问题,国家应尽快制定《人才流动管理条例》;修改《会计法》,增加财务状况保密条款;新闻法中应增加保护商业秘密的相应保守条款等等,是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形成一个有机的法律保护体系,全面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参考文献:

[1]郑成思:《知识产权法》,载于法律出版社,2001年8月

[2]孔祥俊:《商业秘密保护法原理》,载于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

[3]黄武双:《美国商业秘密法的最新发展评析》,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06期

[4]王婷婷:《浅谈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问题》,载于《法制与社会》,2007年11月

[5]刘操:《浅析商业秘密保护及其在我国的现状问题》,载于《财经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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